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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友原創] 提高環保“門檻”的意義何在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8月14日 16:50 來源: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國家環保總局有關部門負責人今天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環保總局將通過加強環保準入審查、嚴格控制新建項目、集中整治工業園區的環境違法問題等有力措施,嚴格執行國家宏觀調控要求,控制固定資産投資增長過快勢頭。(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8月14日 05:12 來源:人民日報 )

  環抱問題一直是人們最為關心的問題,它與人民群眾的生活息息相關,無時無刻都威脅著人類的生存環境,甚至逼迫著人們改變著自己的生活習慣,無奈之下要順應著環境的變化而變化。這種變化不是地球自然發生的變化,而是由於人類親手破壞自己生存的環境而帶來的變化。這是被動的無奈的甚至是可悲的,如果不再加大對環保的投入和環境執法監察力度。要不了多長時間,我們還將受到環境污染所帶來的更大的更無情的懲罰。我們加快經濟建設步伐決不能以犧牲環境為代價,不然,我們將愧對我們的子孫後代。

  日前,國家環保總局環境影響評價司負責人表示,環保總局將主要採取以下五項措施,即為提高環保準入“門檻”, 加強環保準入審查、嚴格控制新建項目;提高火電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受理門檻;對化工石化類高環境風險項目實行更加嚴格的準入標準;進一步研究制定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的環保準入門檻;依法查處違法、違規建設項目等等,都是非常有力的措施。“門檻”雖然是被抬高了,但未必就能杜絕污染問題的發生,切末以為“門檻”抬高了,就安然無事了。

  筆者認為,抬高“門檻”的目的並不是要把誰誰誰拒絕在門外就完事了,重要的是要依法落實和貫徹《環境保護法》。其意義應該在於,堅持誰開發誰治理原則,開發一方,治理一方,保護一方。決不能將環保的責任推卸給他人,自己收益他人買單。大量的事實告訴我們,環境一旦被破壞,即便是花再多的錢也是買不回來的。要做好再生資源的循環利用,科學發展觀應成為環保工作的總方針。

  以前我們看到誰投資規模大、誰出的錢多誰就優先開發,這個理念是錯誤的。應該堅持誰有治理能力,並且有一套完整科學的治理方案和重視治理投資的原則,誰就可以生存下去。不僅如此,政府應該加大對環境監察的力度,重點治理那些污染問題嚴重的企業,對於那些已經上馬的污染企業,應該令其停業整頓,不然我們的“門檻”再怎麼高也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作者:海拉爾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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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柳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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