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 看創衛和賣桃難的關係 |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8月08日 16:29 來源:
因為城市創衛,沒有固定攤位和證件的農民就不能進城賣桃,不能進城賣西瓜,已經受到廣泛的質疑。所幸的是,賣桃難,賣西瓜難,在各級領導的幫助和關懷下,都得到了較好的解決。特別是溫總理幫農民解決賣桃難的事,讓果農深受感動,溫暖了群眾的心。
我們在為農民高興之餘,追根溯源,又有些疑惑:為了城市創衛,就不許農民進城賣桃,是城市創衛重要還是農民賣桃重要?在那些不許農民進城賣桃,不許農民進城賣西瓜的城市,他們是怎麼考慮這個問題的呢?
8月6日,溫總理看望季羨林先生時説的話,對我們思考這個問題非常有啟發。溫總理談到和諧時提到了“和合故能諧”,強調“主觀與客觀、個人與集體、個人與社會、個人與國家都要和諧”。在談到中國之所以受人尊重時説:“中國要受到世界的尊重,第一要靠經濟發展,老百姓生活幸福;第二要靠國民素質、民主與法制、精神文明、道德力量。科學、文化、藝術的發展,”而且提出要“廣開言路,集思廣益,兼收並蓄,博採眾長。”我覺得總理的這些話簡直就是解決“到底是城市創衛重要還是農民賣桃重要”的一把鑰匙。
站在市長的角度,可能會認為城市創衛重要,作為城市當前的中心工作,有什麼比它更重要呢?站在農民的角度,當然是賣桃重要了。民以食為天,桃子賣不出去,吃飯就成了問題,今年的日子也就大成問題,賣桃難道不重要嗎?
如果,城市管理者在規定創衛期間農民不得進城賣桃、不得進城賣西瓜時,充分考慮了“個人與集體、個人與社會、個人與國家都要和諧”,充分考慮了“廣開言路”,他們就不會那麼武斷,就不會那麼片面。他們會審視這個“創衛期間農民不得進城賣桃、不得進城賣西瓜”的規定是不是符合求真務實和執政為民的思想。
城市創衛與農民賣桃之間的矛盾,其實質是“城市的面子和公民的肚子”之間的矛盾。從理論上説,城市的面子和公民的肚子應是統一的,如果二者發生矛盾,在一個以人為本的社會,應該是“肚子”大於“面子”。然而現實情況是,“肚子”顯然幹不過“面子”,在很多管理者心目中,只要“面子”和“肚子”發生了矛盾,他們總是把“面子”放在第一位。説穿了也很簡單,因為這個城市的“面子”也事關官員的“面子”,卻影響不了官員的“肚子”。如果説有影響的話,也只會影響市民的“肚子”和農民的“肚子”。
如果我們承認“肚子”大於“面子”;“肚子”第一、“面子”第二,那麼,對於“城市創衛重要還是農民賣桃重要”這個問題,我們就已經找到了答案。但是,如果僅僅是明確了誰第一、誰第二的問題,事情並沒有解決。因為我們仍然要在兩難中進行抉擇。可是我們為什麼非要在不白就黑、非此即彼之間做個抉擇呢?難道,按照求真務實、以人為本的精神,按照和諧社會的精神,“肚子”和“面子”不能兼顧起來嗎?如果城市創衛評選必須堅持“農民不得進城賣桃、不得進城賣西瓜”,這種創衛活動的合理性不值得懷疑嗎?
按照“主觀與客觀、個人與集體、個人與社會、個人與國家都要和諧”的精神,按照“中國要受到世界的尊重,第一要靠經濟發展,老百姓生活幸福;第二要靠國民素質、民主與法制、精神文明、道德力量。科學、文化、藝術的發展,”而且要“廣開言路,集思廣益,兼收並蓄,博採眾長”的精神,城市管理者很應該對創衛評選必須堅持“農民不得進城賣桃、不得進城賣西瓜”的規定理直氣壯地説“不”。他們可以提出:第一,請你修改這個條款。第二,你實在不願意修改,那我們就不參加你這個評選。不參加,總可以吧?——凡是導致不和諧的、有違以人為本和執政為民精神的活動,應該允許人家要求修改條款,在修改不獲同意的情況下,也要允許人家“不參加”。這應該沒有問題吧?在創衛評選中本來並沒有規定“農民不得進城賣桃、不得進城賣西瓜”,而那這只是某些人的想當然,只是他們自己的“創意”和“發揮”,他們太有必要對照“和諧社會”的觀念認真反省一番了。 (作者:華瑩山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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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會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