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 如何遏制地方的“逐利本性” |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8月04日 16:14 來源:
新一輪房地産調控的重要特徵之一就是加強了對地方政府的執行要求。“一把手問責”的説法頻繁出現于各類政策細則,似乎令百姓看到了房價下跌的希望,令市場看到了有令即行的可能。然而,多位接受採訪的地方政府相關人士的結論是:承認有一些違規的做法應該避免,但一系列深層矛盾存在於地方各環節,“太多難處都讓人很無奈。”(2006年08月04日 來源:上海證券報)
在許多以“經營城市”、“營銷城市”為要務的地方政府眼中,政府財政收入是惟一的目標。地方政府與開發商“雙贏”,無疑大大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利益。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調研報告顯示,一些地方政府的土地直接稅收及城市擴張帶來的間接稅收佔地方預算內收入的40%,土地出讓金凈收入佔政府預算外收入的60%以上。錢來自土地,卻以財政預算體外循環的方式用於大拆大建、形象工程,甚至腐敗揮霍,這是房地産市場的核心問題之一。
2005年七部委為穩定房價實施宏觀調控時就已經提出,部分地區存在嚴重的住房結構失衡問題是造成房價攀升的主要原因之一,但針對這種“病症”開出的“處方”卻收效甚微,房地産商或囤地,或囤房,大面積的豪華別墅、高檔商品房照建不誤,房價不降反升,就是因為地方政府不會放棄“以地生財”衍生出來的鉅額利潤和“好處”。
新華網北京6月6日專電報道,國土資源部對各地下達了查處土地違法案件的“量化指標”:省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在今年6月份公開、依法、嚴肅查處3起以上嚴重土地違法案件,年底前要達到8起以上。由此,地方政府的土地違法之嚴重性可見一斑。國土資源部通過對2004年9月以來的用地進行檢查發現,一些城市的違法用地少的在60%左右,多的甚至在90%以上。
有輿論指出,讓房地産市場回歸到理性發展的軌道上來,需要地方政府在真正領會中央對房地産市場調控深刻用意的基礎上,採取切實有效的配套措施,難點也在於如何落實。從地方政府財政收益和完成GDP指標的角度説,就必然得犧牲一部分地方利益。
其實不然。僅從國土資源部進行的檢查就可以發現,這“一部分地方利益”往往是違法所得,對於違法所得的處置在法律上是很明確的,不能只要求地方政府作出“犧牲”,而是應該依法嚴厲查處地方政府主要責任人,並將這部分違法所得退還、沒收,可以將這筆款項給已經購房的城市居民進行補償,對購不起住房的城市居民進行補貼。所余部分也可以用來作為建設“廉租房”的資金。
不如此,不足以遏制城市以房地産業為支柱來“經營城市”的理念,不能夠穩定房價,不可能實現居者有其屋,安居樂業,達到社會穩定的目的。
近年來的房地産業已經成為社會的痼疾,一方面是房價飛漲,另一方面是城市以房地産業為支柱“經營城市”的理念大行其道。這些都與地方政府在監管市場、提供公共産品、保障社會公正上的失職有著直接關係。地方政府與開發商合謀“雙贏”,損害的是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損害的是社會的穩定。
如果只是要求、勸説地方政府“犧牲”一部分地方利益,看來不太現實。現行的法律法規不可謂不多,很難限制地方政府凸顯出來與民爭利的“逐利本性”,有法不依,有規不循已經成為無法忽視的現實問題。 (作者:啊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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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會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