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 寄予"國土總督察辦"三點希望 |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7月25日 14:39 來源: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建立國家土地督察制度,在國土資源部設立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公室。國務院授權國土資源部代表國務院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7月25日中國青年報)。這意味著從2004年就開始著手研究的土地督察制度終於從紙上落到地上。
我國人多地少矛盾越來越突出,近幾年來,國家一直把嚴把土地閘門作為明確的態度一再公示,而且從2003年起,不斷有新的“禁令”、“政策”出臺,以期在保證糧食安全的情況下使土地利用運行在平穩軌道上。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實在説,收效並不大,一份權威資料顯示,截至今年5月,全國國土資源部門共立案土地違法案件涉及的土地面積同比上升了近20%。核心的問題是當下土地利用涉及各級政府的“官帽子”、“錢袋子”,政府違法違規濫發“糧票”的衝動勢頭不減。
正是在這個背景下,國家才下決心在國土資源部設立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公室,以強化土地管理的職能,樹立土地督察的權威。據了解, 新設立的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公室主要職責是:擬定並組織實施國家土地督察工作的具體辦法和管理制度;協調國家土地督察局工作人員的派駐工作;指導和監督檢查國家土地督察局的工作;協助國土資源部人事部門考核和管理國家土地督察局工作人員;負責與國家土地督察局的日常聯絡、情況溝通和信息反饋工作。行政級別為正局級。可見,國務院做出如此決定用心良苦,該想該做的都想到了做到了,接下來就看這個總督察辦如何開展工作了。
管好土地資源功在當代,利在韆鞦。我作為平民百姓,想對國家土地總督察辦提幾點希望。
第一點,抓緊進入角色。由於土地違法多和地方政府有關,儘管國土部門加大了監察力度,不但司局級官員頻繁帶隊下查,甚至連部長孫文盛也親自參加。然而,壓力仍然不減,用國土資源部官員的話説,原有的監察制度下,徹查説起來容易做起來難。難就難在國土部門始終缺少有力的執法抓手,即便是目前已經實行了垂直管理,還是無法排除全部干擾。如果説這些都是此前沒有管好土地的原因,那麼,現在設立了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公室,再管不好恐怕就有些説不過去了。
當前土地管理的嚴峻形勢,要求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公室必須迅速進入角色,而最要緊的,我認為應該是督察已經暴露了的尚未查處的違法案件。比如,福建漳州市橋南水果批發大市場案件(2006年7月25日《人民日報》),未批先建,“以租代徵”農民集體土地建設非農業項目,事實非常清楚,實屬非法行為。2005年9月13日,《人民日報》刊登題為《福建龍海市顏厝鎮路邊村 未批先建 花圃變市場》的讀者來信,10個月過去,為什麼問題依舊沒有得到解決?土地管理部門和當地政府都幹什麼去了?類似的案件還有許多,我想這都應該成為國家土地總督察辦首批督辦的重要案件。
第二點,抓好內外部的雙監督。國家土地總督察辦的領導職位設置令人矚目,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土地督察制度的國家土地總監察卻是由國土資源部部長兼任,同時設立兼職副總督察1名,由國土資源部1名副部長兼任;專職副總督察(副部長級)1名。這就要求總督察辦要切實行使好雙監督的職能,即對下搞好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同時還要搞好國土資源管理系統和國家土地總督察辦派駐到各地的機構人員的內部督察,而且我認為內部督察比外部督察更為重要。
法律和制度需要一支強有力的執法隊伍去執行,否則再好的法律再好的制度也會形同虛設。以往的經驗表明,土地違法案件頻發固然與一些地方政府撐腰有關,但已經明了的案件得不到及時查處,則與監管部門有關。這裡雖然土地管理部門有難處,但也存在著執法不嚴和被動執法的問題。土地總督察辦應該認真總結這方面的經驗教訓,用嚴格的制度來打造一支政治、業務素質過硬的隊伍,解決督察隊伍的責任心和使命感問題,頂住來自各個方面的壓力與誘惑,秉公執法,不徇私情,這樣,才能夠真正使地方政府和國土部門對土地的審批處在國土資源部“日常監管”之下,控制地方政府因利益衝動而産生的違法、違規批地情況。
第三點,深入研究土地監管的常效措施。國家土地總督察辦要研究土地資源的監管,但應該與國土資源部門有所區別,如果處在同一研究層次和部位上,就失去了成立總督辦的意義。國家土地總督察辦是再監督機構,應該把重點放在國土資源部門與各地政府在土地違法問題難以解決的矛盾上,為解決這些矛盾研究辦法和策略,從中找到規律性的常效的措施。
總之,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受命于土地管理嚴峻的形勢之下,重任在肩,但願不要辜負國家和人民寄予的厚望,在新的起點上,秉公執法,盡職盡責,通過一段時間的艱苦努力,迅速扭轉當前土地違法案件居高不下的執頭,開創國土資源管理的新局面。 (作者:久泰平)
責編:柳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