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 推行政務公開,維護群眾利益 |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7月24日 14:57 來源:
昨日,長沙市政府發佈“通知”,要求公用事業單位,特別是上學、就醫、用水、用電等單位,必須公開收費項目、公開服務承諾等,以充分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監督權。(紅網7月23日2006-07-23 )
政策公開,增加透明度,這是公用事業單位與群眾加強聯絡、建立互信機制的需要,也是建設和諧社會的需要。有一些單位,紀律觀念缺乏,法制觀念淡薄,他們置群眾利益於不顧,置中央政府三令五申、禁止亂收費于不顧,只顧自己的利益,只顧自己小團體的利益,他們挖空心思,巧立名目,濫收費濫開支,為所欲為。譬如,近年來,“湖南教育系統亂收費涉案金額高達40941萬元”。(新華社長沙2006-06-28 )4億多元的亂收費,加重了群眾負擔,損害了教育形象和政府形象。
價格問題、收費問題,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應該讓群眾知道的政策,必須原原本本的告訴,而決不能將群眾視作阿鬥。只有公開透明,讓群眾原汁原味地品嘗到中央政策,讓群眾享有全面的知情權,群眾才有可能維護自己應得的權益,社會才有可能行使監督權力。如果政策不公開,有關單位可能滋生特權思想,譬如,什麼電老虎、水老虎等,就會出現;甚至對一些合理收費,群眾也可能産生誤解。政策只有公開透明,才能做到利國利民。
人民群眾對教育亂收費,個別醫生收紅包、醫療天價收費等現象,深惡痛絕。政府必須加大對事業單位的管理領導力度,認真解決公用事業單位亂收費、高收費問題。長沙市要求教育系統推行校務公開,衛生系統推行院務公開;供水、供電、供氣、公交(含出租車)、通信、園林、商業銀行等單位,要重點公開收費項目、投訴渠道等內容。政務公開,服務項目公開,包括決策透明,過程民主。收費項目必須合理,收費程序必須合法。任何單位以至地方政府,都不得擅作主張,越權制定收費項目。
“通知”特別強調,對不按規定實施政務公開的單位,要追究領導責任;對損害群眾合法利益並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嚴肅查處。希望長沙政府將“通知”落到實處,對那些頂風違紀者,只有做到既打雷也下雨,決不姑息,才能遏制愈演愈烈的違紀現象,才能維護群眾利益和政府形象。(金秋碩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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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任今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