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 亂收費:違紀,還是犯罪? |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7月21日 14:34 來源:
河南省實驗中學在不到3年的時間內,設立插班費、擇校費、擴招費、超課時費等大大小小29種收費名目,違規收費金額達1.76億元。( 新華網鄭州2006年7月20日)
國務院糾風辦機關組組長施澤華説:“這所學校收費名目多,金額大,持續時間長,可謂‘集教育亂收費之大全’。”對這種嚴重違法亂紀行為,怎樣查處了呢?據了解,河南省教育廳已向省政府做出書面檢查,有關黨政部門分別給予原實驗中學校長、黨支部書記、開發公司總經理等3人黨內嚴重警告、警告、行政撤職等黨紀、政紀處理。
——這就算查處了?黨紀就代替了國法,政紀就代替了懲罰?他們不到三年時間,亂收費1.76億啊!1.76億元人民幣,這需要人民的多少汗水才能夠換得啊。學校,每年都要接受大大小小的檢查。例如,教育、物價、審計、財政、發改委以及糾風辦等部門,總是向社會詛咒發誓般的承諾,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亂收費事件,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決不手軟。教育部長也發過怒,“學校亂收費,校長要撤職”。然而,教育亂收費事件,為什麼居高不下呢?
河南省實驗中學,巧立名目,加價收費,私設小金庫,自收自支。這些已經不是單純的違紀可以説明的。這些已經觸犯了法律。他們涉嫌侵佔私人財産罪,還涉嫌“綁架勒索”罪。對他們進行警告、撤職是遠遠不夠的。黨紀政紀不能代替法律。還有,實驗中學在教育廳眼皮底下“違法犯罪”,教育廳就不知不覺嗎?許多學生家長及教師多次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反映其亂收費問題,但主管部門就是沒有採取有效措施進行制止和處理。教育廳不是瀆職失職,包庇縱容,又是什麼呢?然而,現在一紙檢查,就可以矇混過關了?這是多麼輕鬆的事情啊。你叫我如何不“收”它。
記者到河南省教育廳就實驗中學的整改情況採訪時,有關負責人仍對這起案件的查處持不同意見,強調在政府教育投入不足的情況下,實驗中學通過改制,利用社會資金促進了教育發展,“在短短幾年間使學校固定資産增長幾倍,是有貢獻的”。這種掠奪式“貢獻”,損害群眾利益,損害政府形象。“教育投入不足”,不能夠成為亂收費的理由。對教育亂收費,必須依法嚴厲打擊,決不能以黨紀處分、政紀處理,代替法律制裁,否則,亂象將難以制止。對教育亂收費,打擊力度應再大些。(作者:金秋碩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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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會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