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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友原創] 品味“百姓”概念的變遷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7月20日 15:50 來源: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中華工商時報》文章説,北京師範大學教授鐘偉因幾篇文章受到質疑,該教授不服氣,反問道:“經濟學家一定要替百姓説話嗎?”繼而又説:“我不知道百姓是誰!”據説,這一下子犯了眾怒。

  本文不介入鐘偉教授所寫文章的爭論。孰是孰非,留給專業人士去討論。我覺得關於“不知道百姓是誰”倒值得認真推敲一番。新華字典關於百姓是這樣解釋的:百姓,即人民,舊時用百姓區別於官吏。也就是説,百姓與人民是同一個概念。認真推敲就會發生問題。百姓和人民都是抽象的詞彙,但“人民”卻有特定的意義,我國《憲法》和法律都對人民有嚴格的界定。“人民”是與“敵人”相對的,而“百姓”是與“官吏”相對的。所以,“百姓”和“人民”不好互相取代。

  如果説“人民”,農民、工人、引車賣漿者流,年薪幾十萬、上百萬的人,以及政府高官、商賈巨富都屬於“人民”的範疇。但説起“百姓”那就指代很明確,人們通常的概念裏面,百姓是不包含高官的。有時候又特別指出是“普通百姓”,那就不僅不包括高官、也不包括精英以及商賈巨富了。

  但再探究下去,我們會發現如今的“百姓”和革命戰爭年代的“百姓”已經發生了悄然的變化。革命戰爭年代,説起“百姓”就等同於“窮苦百姓”。或者説,“百姓”就等同於“窮人”。不管是紅軍還是八路軍、新四軍、解放軍,對群眾做工作時都是這樣介紹自己:“老鄉,我們是窮人的隊伍,我們是為窮苦百姓打天下的。”而現在,如果僅把“百姓”與官員相區別,那麼,“百姓”絕不能等同於“窮人”,因為精英人士、富商巨富也是“百姓”。

  所以,我們最好不要把“百姓”混用,更不要把“百姓”濫用。有些場合,比如要求“經濟學家要替百姓説話”,就應該把“百姓”換成指代更清楚準確的詞彙,比如“工農大眾”,或者“勞動者”、“低收入者”。因為經濟學家也好,官員也好,都可以選擇為勞動者説話還是為資産者説話,為低收入者説話還是為中高收入者説話。他們的出發點不同、立場不同,結論也必然不同。“為百姓説話”已經變成模棱兩可、指代不明的話語了。因為,“百姓”一詞早已經和“窮苦百姓”劃清了界限,我們不要繼續混用下去了。(作者:華瑩山農夫)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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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柳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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