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 有多少童工讓人無動於衷? |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7月18日 13:44 來源:
17個孩子最大的才15歲,最小的12歲,全部是童工。他們來自農村,在鄭州市一家食品工廠打工。從6月26日至7月14日,這些孩子幹了18天,工資最多的也只有193元錢,還有的幹了8天只有44元錢,一天工資剛夠買碗燴面。就連這點血汗錢也被老闆扣發。無奈之下,在當地好心村民的幫助下,孩子們撥打了勞動部門的舉報電話。(摘自:06-07-17 河南商報)
隨便説一下,老闆是湖南某地人大代表,鄭州市最低工資標準是480元/月。勞動監察執法人員責令將17個孩子的1889元工資全部當場結清,另外每人補發30元路費。隨後,執法人員又將孩子們全部送上去汽車站的公共汽車。
家庭的貧困,使得這些孩子不得不在暑假到省會“打工”,為了“學費”。12-15歲的年齡,還在享受義務教育吧?為了享受義務教育,孩子們就要當童工,這種義務教育的代價未免過於昂貴。也許,相對於輟學,這只是無奈的選擇,因為他們還有夢?可是,人們不能不想到,在義務教育階段如此步履艱難的孩子,怎麼去面對高中教育。假如,他們還有選擇,不幸通過了高考,他們的家長還能有其它選擇嗎?!在我們這個尊師重教的國家。
鄭州市管城區勞動監察大隊副隊長王新説:“凡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由勞動監察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用人單位在規定期限內仍不改正的,將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1萬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並由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使用不滿14周歲的童工或造成童工死亡或嚴重傷殘的,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
但是,如果身為人大代表的老闆能夠把微薄的工資發給這些孩子,哪怕是讓孩子有回家的路費,這些孩子也不會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勞動監察部門好像也沒有提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因此,我想知道,還有多少童工在困境中掙扎,還需要多少童工才能讓人們不能再無動於衷?
現在的行政法規,不缺乏各種罰款。只要這些罰款不是懲罰性的賠償,只是財政的計劃外收入。誰是受益人,是不是成為工資福利,我們不得而知。反正,不是這些童工。所以,只要老闆不欠薪,孩子們出來當童工,比起貧困,比起輟學,似乎還是一種比較好的選擇。
誰都會為他們灑一掬淚,獻一份愛心。就怕地方政府無動於衷。據説,這些問題的解決還需要“發展”以後。到時候也許一切問題就會迎刃而解了。那麼現在呢?現在的地方政府,有錢買車,有錢蓋樓,有錢吃吃喝喝,沒有錢提供最起碼的公共服務?!
當輟學、童工成為普遍現象的時候,多少人呼籲社會捐款、呼籲愛心,而自己無所作為,無動於衷?! (啊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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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任今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