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 讓池某成為第44739名 |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7月15日 14:13 來源:
內蒙古集寧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原副局長池某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不滿14歲的女兒安排了工作。池某的女兒正在讀初中三年級,卻已經在集寧區城管局有了3年的工齡,並且在按照國家的有關標準領取工資。(內蒙古廣播網 2006年07月14日)
池副局長這哪是執政為民?這分明是以權謀私、以權謀“崗”、以權謀錢、執政為己嘛。女兒11歲就參加了“革命”工作,就堂而皇之地或偷偷摸摸地吃起了空餉。你們這種做法,咋向群眾交代,咋向政府交代?手中有權只管濫用,哪管群眾背後戳脊梁,哪管給組織臉上抹黑呢。他們只講索取,不講奉獻;只講個人利益,不講組織原則。他們只為個人利益操心,只為小團體利益熱心,至於説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損害政府和群眾的利益,損害社會公平和正義,他們才不管那麼多呢。
2005年6月,集寧區區委紀檢委為此對池某作出黨內嚴重處分(原文如此,或為“嚴重警告處分”?)、停職的決定。對故意騙取國家錢財的這種人,不開除其黨籍、罷免其職務、追究其貪污罪還幹什麼?僅僅停職檢查、風聲過後再官復原職、或者再易地任職?而且,池某女兒的工作,就是池某一手遮天辦成的嘛,這中間,還有沒有誰應該為此負點責任呢?2003年12月底,池某在擔任集寧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主任期間,為自己讀初中一年級的女兒辦理了假身份證,以集寧區工商局超編人員的名義安排到了集寧區迅捷拆遷所,並且將參加工作時間改成了2002年5月。2004年3月,池某又將女兒的工作關係調到了集寧區城管局執法大隊。
群眾辦個真身份證,那是相當的不容易;但是,池某辦假身份證,派出所就那麼容易過關嗎?派出所從池某那裏得到什麼好處沒有?池某“以工商局超編人員的名義”招搖撞騙,而工商局毫不知情?“迅捷拆遷所”和城管局,都是只接收一個人名而不見人影,就給人發工資了;這人名,如果是普通百姓,那行嗎?派出所、工商局、拆遷所、城管局,他們到底是被蒙在鼓裏呢,還是與池主任、池副局長之間,達成某種默契,拿原則作交易,織就某種關係網,而狼狽為奸、相互利用呢?紀委監察局為什麼不一查到底,將隱藏在國家大樹裏的這些蛀蟲一一清除呢?
池某一事在當地幾乎成為人人議論的話題。一位老幹部説:在烏蘭察布市包括各旗縣市區,有些轉業軍人都安排不了工作,連名牌大學畢業的學生也未必能安排,象她那樣的以權謀私,就能安排子女而且不到14歲就開始領工資,你説象話不象話。這事確實不象話。中組部有關領導在通報保持共産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情況時指出,2005年,全國受到組織處理出黨的黨員有44738名。像池某這種作為,她應該成為被處理出黨的第44739名。其他責任人,也應該追究。從嚴治黨,必須落到實處。 (作者:金秋碩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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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會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