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 但願工商總局這一次動真格的 | ![]() |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7月15日 13:48 來源:
國家工商總局14日上午宣佈,今年下半年,將集中整治虛假違法藥品、保健食品廣告,其中,社會公眾人物以患者、消費者、專家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的的廣告將在重點查處之列。(7月14日北京晚報)
虛假廣告,尤其是虛假藥品、保健食品廣告,不僅謀財而且害命,令人深惡痛絕。虛假廣告之所以氾濫成災,一些社會公眾人物難辭其咎。名人濫用其“名”,明星亂閃其“明”,為了獲取重金,不惜為虛假廣告搖唇鼓舌,給公眾掘下消費陷阱,這種情形近年來愈演愈烈,幾乎已成為一個社會公害。現在國家工商總局要重拳打擊虛假廣告,並且要重點查處公眾人物以消費者名義做虛假廣告,自然令人拍手喊好。
然而喊好之餘,我們更有一盼,但願國家工商總局這次的動作是真正的重拳而不是花拳。之所以有此盼望,恰是因為一直以來雷聲大雨點小的情形已是屢見不鮮,從期待到失望,這樣的事百姓已經歷得太多太多。比如衞生部在2004年就發了禁令,宣佈凡是收紅包的醫生都將被取消行醫資格。然而兩年過去,不僅醫生照樣敢收“紅包”,而且越來越敢收。又比如教育部不知發過多少禁止亂收費的文件,每年開學之際,就有一個不準亂收費的“緊急通知”出臺,以至人們為這種“緊急通知”送了一個外號叫“候鳥”。儘管“候鳥”年年來一遭,教育亂收費卻也同樣像“候鳥”。再比如查處公眾人物做虛假廣告,這幾年也是隔三岔五都有“説法”。可惜的是“説法”説多做少,甚至只説不做。在一些名人、明星眼裏,“説法”早就成了“稻草人”。
一些名人、明星所做的虛假廣告,實際上早已超出了道德的範疇而涉嫌欺詐了,完全可以由法律法規給其套上“籠頭”。在歐美各國,均視名人代言為“證言廣告”和“明示擔保”,要求做廣告的名人必須是此産品的直接受益者和使用者,一旦查出不實,不僅消費者可據此索賠,法律還要對名人處以重罰。因此在這些國家,少有公眾人物敢鋌而走險做虛假廣告。但願工商總局這一次動真格的,讓百姓真正揚眉吐氣。 (作者:奚旭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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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會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