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特殊的人群:他們每天穿梭于各大醫院之間,努力尋找著“商機”……這不是以往的“醫托”,而是今年在昆明漸漸興起的“職業醫鬧”團體。他們往往和出現醫療糾紛的患者家屬互相利用,或是在醫院門前聚眾靜坐,或是拉起條幅給醫院施壓,甚至將死者或傷者抬到門診大廳,擾亂正常就醫秩序。“醫鬧”因何而起?又 7月13日上午,記者來到雲南婦女兒童醫院。看病、就診,醫院的工作一切似乎井然有序。可是誰能想到,不到1個月前,這裡曾經發生過一場沸沸颺颺的“醫鬧”事件。該如何處理?(2006年7月14日星期五《人民日報》“醫鬧”,維權還是取鬧)
説“醫鬧”,明白人知道,這比醫托,更具有隱蔽性,其危害是較大的。那麼醫鬧的根子在哪,還不是“醫改”沒到位,還不是沒有為雙方求得公正的平臺沒有“現身”,才産生出這“醫鬧”一檔子事嗎?讓有人鑽了空子。如果人們看醫方便,看病能承受昂貴的醫療費用,在醫療糾紛中能得到公平、合理的處置,不再為病人增加不必要的負擔,那麼還能有“職業醫鬧”的團體嗎?
從種種跡象表明,“醫鬧”並不是為看病人維權的,而是從中牟取非法所得。如,“職業醫鬧”是昆明今年才出現的一個“新職業”。據一位曾參與過5次“醫鬧”的男子透露,一次偶然的機會,沒有正式工作的他被朋友叫去參加一次對醫院的賠償糾紛,一天下來,他獲得了300元回報。看到在醫院胡鬧一下,就可賺到這麼多錢,他便正式加入了“醫鬧”行業,開始受雇于有醫療糾紛的患者家屬,採取在醫院設靈堂、設置障礙阻擋患者就醫、毆打醫護人員等方式,給醫院施加壓力,從中獲利。“醫鬧”不僅沒有為群眾解決看病難、看病貴的難題,相反增加了人們的負擔和心理壓力,以至於出現擾亂社會秩序的不良狀況。
筆者就弄不明白了,對於一個新産生的職業,而且與社會不太相稱的職業,竟然能生存,難道有關部門就坐視不問?有的醫院因“醫鬧”的折騰,一天的經濟損失達到了幾萬元。更有甚者,因“醫鬧”基本停業,損失巨大。像報道中所説的,家屬把花圈抬到醫院門口,索要鉅額賠償,就是因“醫鬧”而引起的,給醫院,給社會産生了很不利的負面影響。
針對,發生的“醫鬧”事件,國家衛生部已明確態度,對於非法的“醫鬧”要予以堅決打擊,以保證社會的穩定和醫療單位的正常運營。
像這種通過非正常手段,而向被索取單位要挾索賠,實際上是無政府之所為,是非法之舉,應當予以取締。但留給人的思考是,“醫鬧”往往就能如願以償地,拿到索賠款項,説明了什麼?説明,只要鬧,就能得到賠償,那還要合理合法有何作為?其不是,在某種程度上,自覺和不自覺地在慫恿這種“作為”?看來解決“醫鬧”問題,需要全社會的共同關注與配合,否則,但憑一相情願,可能效果不明顯。(作者:沈宏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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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