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旅遊開發的名義下,我國風景名勝區正遭受嚴重破壞。”在專家眼中,由於地方政府錯位開發,一些優美的自然和歷史文化遺産,正成為一般旅遊區。(7月8日《新華每日電訊》)是要保護遺産,還是要開發旅遊?這是中國177個風景名勝區需做出的選擇。
眾所週知:中國風景名勝區,是經政府審定命名的風景名勝資源集中的地域,與國際上建立國家公園一樣,我國建立風景名勝區,目的是為國家保留一批珍貴的生物資源,科學地建設管理,合理地開發利用。據統計:從國務院1982年公佈第一批名單至今,中國的風景名勝區“家族”已有了177名成員。
然而,日益隨處可見的無序開發風景名勝區的行為卻令專家揪心。特別是一些地方政府、旅遊開發商和旅遊經營管理部門,只顧眼前利益,竭力加大景區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熱衷於在保護地內大興土木,築路修橋,架設纜車索道,大興建娛樂設施,甚至引入房地産開發等;導致不少景區規劃設計失去和諧,甚至盲目引進所謂國際規劃師、設計師,把中國特色異域化;經營權轉讓;門票大幅漲價;大建現代人文景觀等等。結果造成風景區環境不斷惡化,如泰山岱頂月觀峰索道站破壞地形與植被;黃山北海景區城市化,破壞了核心景區的原生環境;廬山別墅群破壞了蓮花洞風景區……
其實風景名勝區是國土上最精華、最優美的景觀,它是自然和歷史文化的遺産,是國家的寶貴財富。如果讓風景區“人工化”、“城市化”、“商業化”,就失去了它本來面目。正如專家所説:“旅遊不是風景區的惟一價值和存在目的,僅將風景區的價值理解為供人們遊覽觀光是一種誤解。”
當前,造成一些風景區環境不斷惡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一些地方政府急功近利、目光短淺,總以為經營城市就是賣地,經營風景區就是“賣”風景區。殊不知國家之所以要在這些設立風景名勝區,其主要目的是要求地方政府採取切實措施加以保護,是為子孫後代留下寶貴自然資源,而不是經營索取。筆者認為:國家之所以允許風景名勝區對外開放,其主要目的是向世人展示和傳世人類瑰寶,並不是僅僅作為一種資源來進行開發。要知道:如果一味地經營開發,一旦這些風景名勝區遭到破壞,不僅有愧世界文化遺産等榮譽、也會因此失去了作為旅遊資源的價值。要吸取1998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張家界亮出“黃牌警告”的教訓。因此,需要我們摒棄“靠山吃山”、“以景養景”錯誤觀念,需要我們有關部門加大對風景名勝的監管,需要社會各界加大對風景名勝區保護的投入,不要一味地索取。特別是在保護開發上要多聽取專家意見,警惕地方政府把風景名勝區當作招商引資或搞房地産的資本來抓,避免地方政府“好心辦壞事”。別愧對歷史,愧對後人!
要明白:只有保護好,才能讓風景名勝區的歷史文化價值得到保護和延續,才能讓更多的人們來旅遊觀光,享受這一文明成果,這也是風景名勝區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作者:劉純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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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雅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