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市建委住宅發展與保障處處長程建華表示,目前北京對住房的旺盛需求導致房價出現了較快上漲,但房價過度下跌會破壞經濟的運行,因此房價應該適度上漲。(競報2006年07月07日)
程處長真逗,遣詞造句頗有講究。房價“下跌”時,用“過度”來修飾;房價“上漲”時,用“適度”來限制。修辭倒“嚴謹”,但你的真實意思是“房價還不算高,還應該增長”,這是明白無誤的。兜什麼圈子,你。 程處長為房價上漲尋找理由的關鍵詞是“過度”和“適度”。其實,同是“過度”和“適度”,但屁股坐的位置不同,腦袋的思路就不同,其得出的結論自然也不同。
譬如,依照處長的説法,我們也可以這樣來思考。一、房價“過度”上漲,就像吹起的氣球,吹吧,吹吧,總有把它吹爆的時候。過度上漲,會嚴重破壞社會經濟的運行。二、房價“適度”下跌,有利於撬開百姓並不鼓囊的腰包,使居者有其房,使百姓安居樂業,使社會持續穩定地發展。房價適度下跌,利民利國。你程處長想想看,這樣的思考有錯誤嗎?
處長之意,不在“適度”,而在於“上漲”也。因為“適度”的關鍵在於“度”,而這個“度”又是什麼、又有誰來把握呢?程處長表示,“總的來説,北京對住房的需求是很旺盛的,加上建築成本的提高及土地招拍挂的誘導等因素,本市近年來的房價出現了較快上漲,但上漲的幅度不太高,所以大家能夠承受。”
呵呵,拿“總的來説”來忽悠人了。程處長高屋建瓴,統攬全局啊。但是,你在“局部”方面怎麼説呢?以偏概全不行,以共性抹殺個性也不行啊。房價增長較快的原因中,處長將“需求”放在首位,而不講囤積居奇,不講炒房哄抬,不講空房閒置,不講百姓收入與房價之比。是的,“安居”才能“樂業”,市民“需求”房子。市民辛苦賺錢,求親告友借錢,或者向銀行貸款,儘管做了“房奴”,儘管生活緊緊巴巴,然而,總得有一個遮身避雨的處所吧。房地産大亨們,就是瞄準了這一點,他們成百萬、千萬,甚至億萬地賺,就是不肯松松手,將房價降下來。
房價一直看漲,市民早已覺得難以承受了。據《新京報》(2006年06月23日)報道,宜居城市調查報告出爐,九成市民認為房價太高。然而,處長説,房價漲的幅度不太高,大家能夠承受。看來,程處長是九成以外的北京市民吧。但作為九成市民以外的市民之一,你為什麼妄成“大家”,而且居然説“大家(對房價)能夠承受”呢?九成市民,是“大家”,還是“九成”以外的市民,或者説你,是“大家”?程處長不會是腦子裏一盆漿糊吧?
為了抑制過高的房價,為了預防泡沫經濟出現,國家有關部委聯手,對房地産業做了許多工作;但效果總不大理想。其癥結在哪呢?這恐怕與程處長們這樣的想法,以至於這樣的做法,有一定的關係吧。希望程處長是全北京“市建委住宅發展與保障處”的處長,而不是九成市民以外的北京XX處的處長,更不要是房地商人的處長。 (作者:金秋碩果)
責編:柳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