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晚,位於福州馬尾的福建長隆紡織廠女工劉運芳暈倒在車間內,搶救無效第二天死亡。醫生説,劉是因中暑死的。據悉,該紡織廠車間常年溫度很高,近期高溫天氣,更是給他們“火上澆油”,廠內中暑和長痱子的工友不是少數。(《東南快報》2006年7月7日)
一個紡織女工,發著高燒,在高溫的紡織車間,被迫帶病工作(此前請假不被批准),最終倒下了。如果劉運芳不是因為在車間裏中暑身亡,也許,紡織女工的工作環境惡劣與否,一線車間工人的辛勞程度,怕是很少有人問津的。7日的媒體,有篇感嘆“農民作家”太少的文章,説像賈平凹這樣肯於以農村題材為主要創作對象的作家,實在太鳳毛麟角了。那麼,中國的“工人作家”又在哪?劉運芳之死,以後會有作家以文學作品形式展示給人看嗎?會有導演,將她的死,拍成電影或者影視劇,以此喚醒公眾對工人生活狀況的關注嗎?
不瞞您説,我是從車間走出來的,5年的一線工人經歷,深知工人的辛苦和心酸。也曾不止一次去過紡織廠的車間看過,那裏的溫度,冬天很暖和,夏天熱死人。事隔多年,不曉得我國大多數紡織企業車間的生産條件,改善了多少。許多紡織女工渴望離開紡機,到後勤部門工作,應該是不爭的事實。作為敘事的文藝作品,能不能把視角轉向車間工人,把筆觸、鏡頭給他們一點點,是作家、藝術家的基本良知吧?紡織女工劉運芳工作期間中暑喪生,這個人間悲劇,多少該讓我們的作家、導演們,有些許的驚醒吧?因為有病不許請假而中暑,奪走了一個女工的性命,但是,用文字、音像形式反映社會的作家、藝術家們,你們不能只顧著“避暑”,不願意深入到田間,到車間。這個群體如果也“中暑倒下”了,後人很難看到一個真實、完整的21世紀中國史,那該是何等的遺憾啊!
伴隨著紡織女工劉運芳“倒下”的,還有當地的工會組織。《工會法》第22條賦予工會組織對剋扣職工工資、不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隨意延長勞動時間、侵犯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權益的現象,有權請求政府處理。
長隆紡織廠是國有企業還是民營企業,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不管什麼類型的企業,依照《工會法》,都應該依法設立工會組織。長隆紡織廠有無工會,如果有的話,該組織該扮演一個什麼角色?從報道提供的信息看,情況似乎不妙。令人感到震驚的是,在紡織女工死亡事件中,當地工會組織如何介入問題上,“馬尾區總工會的工作人員已讓劉運芳丈夫王玉富填寫一張《工傷認定申請表》,家屬提出申請後工會才會介入調查。”也就是説,馬尾區總工會必須接到受害者的“申請”,方可答應調查。如何官僚的工會組織,可能是工人利益的代表嗎?女工的命都沒了,馬尾區總工會應該不請自到,主動干預此事,這樣的工會,才可能在工人中有威信,才可能贏得工人的信任。
魯迅説,悲劇是將人生有價值的東西撕破給人看。其實,更大意義上的悲劇,則是將社會有價值的東西撕破給人看。紡織女工之死中蘊含的“社會價值”悲劇,遠不止以上這些吧?(作者:劉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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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雅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