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牌車”是鑽空子逃避各種費用,挑戰法律的行為,然而7月4日南陽晚報記者在暗訪時發現,鄧州市交通部門8輛公車中,竟有4輛車套牌。在這些套牌車上,竟噴有“中國公路”、“交通稽查”等字樣,其中一輛“交通徵稽”還在路上徵繳養路費。(《南陽晚報》)
呵呵,套牌車一直是交通部門嚴厲查處的重點對象,然而套牌車卻“光明正大”地被交通部門內部車輛使用著,實在讓人感覺滑稽!咱心裏不得不佩服:牛!確實牛!
有一筆賬,我們誰都會算,一輛套牌車可以逃避各種費用,比如養路費、第三人責任險等,一年可以節省數千元的費用,而更重要的是出了什麼事故,車主可以逃避責任。如果這樣的套牌車出現在別的單位或企業或廠礦裏,你們交通部門對這些套牌車又會是什麼態度呢?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職權除了指導、監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糾正交通違章、維護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外,還有一條就是負責機動車輛安全檢驗和駕駛員的考核及機動車牌證、駕駛員證件的核發和管理。這個連自己內部車輛的牌照都可進行濫用的單位,何以去管理其他違法亂紀的車輛呢?已不正,實難正人,要讓別人做到的,遵守的,首先執法部門自己得先做到,如果執法部門自己都做不到,怎麼可以産生“公生明”、“廉生威”的影響呢?執法單位套牌車的背後,很難不讓人想象其中定隱藏著一些什麼東西,往輕的説,是不正之風,往重的説,就是濫用特權的腐敗惡行!
這個執法單位的套牌車數量之多,很難説不是特權觀念在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它對社會造成的影響是極其惡劣的,其惡劣之處就在於它的“示範”、誤導和推波助瀾的負面作用,甚至可以説,執法單位的套牌是社會套牌車氾濫的禍根!因為,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是一項需要全社會都要共同關注的工作,如果執法單位執法違法犯法,那還有什麼理由和權利對社會上出現的那些套牌車進行依法管理呢?
作為交通部門,不言而喻,應該是對套牌車進行嚴厲打擊的執法部門,而你們自己卻這樣膽大妄為,試問:哪來的底氣讓你們這樣為所欲為?作為執法者,你們本身都在違規,己不正,實難正人!請你們好好自律,不要貽笑大方!(作者: 齊君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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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會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