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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友原創] “超時加班”何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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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7月03日 17:08 來源: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近來引發各地熱議的“超時加班”問題,在上海已得到勞動保障部門的回應。上海市勞動監察部門2日公開了近期查處的部分用人單位超時加班的情況,對已查明的嚴重存在超時加班問題的用人單位,上海市勞動監察部門給予了從重處罰。例如,對於上海一家製衣公司以內部規定形式長期安排超時加班的行為,給予了罰款83萬多元的從重處罰。(人民網《江南時報》)

  明明是“朝九晚五”,卻有單位和企業非得理解成“朝九晚無”,借機加大勞動者的勞動量不説,更為嚴重的是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監察部門雖然一再加大查處的力度,但是,由於這些單位或企業的違法成本較低,所以,部分單位或企業每次被查處也都會按照要求整改,可是當勞動監察人員一走,他們就故態復萌,陷入一種把處罰並不當一回事的怪圈。

  心理學和生理學的研究表明,法定工作時間是科學的計算結果,長時間單一狀態和重復的動作對人的生理和心理承受能力將産生很大影響,而且也會使人産生厭倦情緒,工作效率降低,生活規律因經常加班被打亂,超強工作節奏及長期透支也將嚴重危害勞動者的身體健康。也許這一切在短時間內,其負面影響可能並不明顯,但是,長此以往,勞動者身心疲憊乃至伴生的低落情緒必然反饋于社會,導致社會發展動力喪失。因此,對“朝九晚無”是否得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予以有效制止,是否是當務之急呢?因為,對處於弱勢的勞動者來説,有關部門嚴格執法是對他們最好的保護。這不僅體現在當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後,勞動保障部門應當及時認真處理,保障勞動者能以最快速度、最少成本維護其合法權益,更應該加強監管,做好防範,提高企業違法的成本,使其不敢隨意侵害勞動者權益。而且,也杜絕了一些單位或企業鑽政策的空子,避免使原本有利於老百姓的“朝九晚五”好政策走了樣,變了味。

  2006年3月24日,央視時空調查播出過一檔節目叫“人在職場”。其中就談到了朝九晚“無”的加班族。避開別的不説,單就加班是否有加班費來説,就很讓人失望。調查中顯示,有加班費的僅佔27% ,沒加班費的卻佔了73% !這個比例正常麼?不是嚴重失調麼?

  之所以會出現這種局面,之所以會讓“朝九晚五”變成“朝九晚無”,一是目前我國在超時加班問題上缺乏制衡機制,二是員工缺乏必要的法律武器和有效的維權機構。要想杜絕“朝九晚無”現象的滋生和蔓延,首先必得從完善勞動監察制度入手,在法律上對加班行為予以細緻的規範,同時,對用人單位以種種方法強迫員工加班的行為,勞動監察部門應探索更為切實有效的方法,以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製衣公司,你被罰金額高達83萬元,你可能覺得罰款有點高了,但是,你是否弄明白了一個問題:罰款,只是勞動監視部門對你們剝奪勞動者休息權的一種處罰手段,目的是想要你們在高額的罰款之後能反思點什麼,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明確規定“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難道你們不知道嗎?

  請還在讓職工“享受”“朝九晚無”工作的單位,以這次事件的處理結果引以為戒,最好別讓勞動監察部門再對你們進行高額罰款了,罰款數額大小並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請你們換位思考,尊重職工的合法權益,這也是你們做人、做領導的基本職業道德底線! (作者: 齊君睿)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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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會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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