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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友原創] 審計應挖好反腐“第一鍬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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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6月28日 12:46 來源: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昨天,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向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作《關於2005年度中央預算執行的審計工作報告》,繼續揭露中央部門在執行預算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掀起了新一輪“審計風暴”。(6月28日京華時報)

  面對頻繁出現的“審計風暴”,我已有了審“風”疲勞的感覺。既然是風暴,本當有些威力,然而,就像颱風重新起了若干美麗的名字一樣,颱風還是那個颱風。我覺得審計不應成為一個動輒到臺前來迎接閃光燈的部門,它的權威更應表現在那些涉及到國計民生的重大決策與對一系列有影響經濟大案的處置上。在當前反腐敗鬥爭和遏制商業賄賂面臨嚴峻形勢之際,審計部門應充當“急先鋒”,跑好“接力賽”的“第一棒”,挖好反腐“第一鍬土”。

  從審計報告看出,去年在全國範圍內審計發現的106起重大違法違紀案件線索,有關部門正在認真查處,已有176人受到處理,其中中央部門12件,涉案人員25人。而去年的審計報告説,有762人(次)因為上年審計報告發現的問題,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重大線索”這一概唸有點模糊,何謂“重大”?哪些不屬於“重大”?大大小小的違法違紀線索一共有多少?向相關職能部門、司法機關移交了多少起?我覺得這應該是審計部門依法行政的一個重點,所有具有執法權的行政機關都有向其他部門或直接向司法機關移送案件的法定義務,如果做不到這一點就是不作為。

  在現實生活中確實存在著個別執法部門將所查處的案件始終窩在自己的手裏,為了一己之利而一罰了之、以罰代刑或“到此為止,下不為例”。審計部門有沒有這樣的類似情況?每年的審計報告都聚焦中央預算管理的制度性漏洞,諸如:地方財政對中央財政的大批預算款執行脫離監督等等。去年被審計的20個省區市,有4200多億元此類資金的使用“實際上脫離了省級人大的審查監督”。為什麼制度性漏洞成了一個日復一日的“漏斗”?一個根本的、源頭性的原因就是那些掌控資金運作大權的人毫毛無損,置若罔聞,你刮你的風暴,我搞我的“工程”!

  誠然,審計部門的執法權受限是執法不力的一個制度性障礙。最突出的問題是審計之後整改不到位,往往審計報告出來了,也公佈了,但整改卻一拖再拖。正是審計機關有結論,終了又沒能把誰怎麼樣的僥倖,使得違法不究成了一種司空見慣。因而,增設審計機關強制糾正權成了當務之急。國家法律必須授予審計機關的強制糾正權,否則審而不糾,糾而無果,審計就只剩下黔驢技窮式的“風暴”,而失去國家機器應有的權威。

  審計部門挖好“反腐第一鍬土”離不開公眾參與和支持。對政府有關部門和所屬單位的審計結果都必須通過新聞媒介向社會公佈。而審計機關的提出的相關處理建議和移送案件需要在公眾的監督之下實施,審計的板子只有打在違紀違法者的痛處,讓審計部門與司法機關之間的“供貨關係”成為常態,才能觸動其依法整改,同時警示後來者遵章守法,今後審計報告就不會再“重復昨天的故事”了。(作者:梁江濤)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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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柳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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