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7時許,瀋陽市于洪區大潘鎮“瀋陽榮順達傢具有限公司”門口圍著黑壓壓一群人。今年26歲、身高約1.6米的女青年張某站在工廠大門前,全身只穿著一條紅色內褲,腳穿一雙拖鞋,身邊放著一個紅色旅行袋。張某因這家公司欠其8000元工錢一直討不到,便心一橫脫下了自己的衣服。(6月25日 《華商報》)
對人來説,最尊貴的不是錢,而是人格和尊嚴。尤其是對女性來説,在大庭廣眾之下赤裸自己的身體,將女性的隱秘一覽無餘地展露在別人的面前,甚至已不覺為恥,這説明什麼?當一個人連基本的生存權利都得不到保障的時候,那種妗持、羞恥及至人格、尊嚴都變得一文不值了。
可以説,張某赤身討薪,這種極端情緒化的背後,是一種欲哭無淚的辛酸和無奈。理性的利益訴求竟要用這種非理性的方法來解決,既反映出了弱勢群體的淒苦和無援,更折射出了社會利益表達機制的嚴重缺失。
或許,在某些人看來,張某此舉有傷風敗俗之嫌,是一種作秀的搶眼之舉。其實,在筆者看來,在理性化的維權得不到暢通、法治保障始終疲軟乏力之時,這種搶眼行為恰能彌補“正常維權”的缺位。事實上,張某一“脫”之後,警察來了,公眾對公司的指責聲也來了,公司也開始重視起來了,方方面面的目光開始齊聚赤身的張某,為其同情,為其呼籲。儘管此事尚未得到妥善解決,但這種“脫”比“不脫”效果要大得多。
顯然,這種以“脫”討薪的作法,尷尬的是各級政府的維權機構,正因為他們的執法不到位、監管不到位,才縱容了一些企業惡意拖欠民工工資。“跳樓”討薪, “脫”式討薪,還有去年鬧得紛紛颺颺的“熊德明現象”,其共同點不外乎就是將期待的目光投向新聞媒體,投向了一種社會力量,而不是求助於執法機關,這本身就是行政執法機關的一種恥辱。當公共服務失去公眾廣泛的認同和支持時,這種服務也就形同於擺設,失去了其存在的應有價值。
自己的血汗錢不能討回,這是一種痛苦。而當這種痛苦非要通過另一種痛苦來訴訟時,這種雪上加霜式的痛苦只會導致人對人性的漠視,對社會倫理的漠視,直至對法律的漠視。因而,暢通弱勢群體利益表達渠道,這應是建設和諧社會的基本要義。(作者: 陸志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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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會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