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6月26日 16:59 來源:
海南省臨高縣最近挖出一個侵吞國庫資金特殊貪污團夥,這個團夥在兩年多時間裏作案50起,14個部門的20多名局、股幹部涉案。人行臨高縣支行國庫股的辦事員符嘉傑是普通辦事員,竟成為“撬”開國庫大門的“杠桿”。(6月26日新華網)
臨高縣這個貪污團夥團夥明火執仗的犯罪居然暢行無阻,並非他們“智”高於人,而在於有其“環境”。侵吞國資案我們見得不少了,涉案金額比臨高此案多的也屢見不鮮,而臨高此案的與眾不同之處,乃是不僅在於其牽連部門之廣,作案次數之多,更在於每次作案都有“合法”手續,致使國庫資金成了“不設防地帶”。
熟悉國庫資金撥付流程的符嘉傑和臨高縣財政局會計員桂峰深知各單位“接待費”、“領導差旅費”、“會議費”裏的貓膩,決定利用這些名目“撬”開國庫大門。因單位撥款取現需單位一把手簽字才能生效,符嘉傑便想方設法物色這樣的一把手。幾經“運作”,終於通過縣機關事務管理局一位副股長陳亞良“溝通”了局長陳安榮。於是一切按“計劃”進行:由桂峰填寫預算撥款憑證,再由符嘉傑在預算撥款憑證上蓋章,將國庫資金從縣財政局國庫賬戶轉入縣機關事務管理局賬戶。然後由陳亞良用虛開的發票交陳安榮審批“報銷”。一切“合法手續”完成,即取出現金私分。“試點”成功,符嘉傑等人開始“推廣”“經驗”,一路“綠燈”拿下了縣市政管理局、縣團委、縣教育與科技局、縣第二中學、縣市政管理站等14個單位。在“規模化”運作中,國庫成了蛀蟲們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滾滾財源。
利用職務之便——這是一些案件中的常見詞。顯而易見,臨高縣這個貪污團夥也是利用了職務之便。但是人們不能不問,“職務”乃是客觀存在,從前存在,現在存在,以後也依然會存在,有“職務”也就必然有“之便”,但這難道就意味著被“利用”的不可避免嗎?制度缺失——也是一些案件中的常見詞。然而現實的問題是我們不缺制度,每個單位都有一整套制度,甲、乙、丙、丁,一、二、三、四……條條款款,面面俱到。但是看似滴水不漏的制度,一碰到蛀蟲就成了一盤散沙,這又説明了什麼?臨高縣的國庫有制度卻“不設防”,提供的乃是一個標本。這個貪污團夥在臨高“撬”開國庫大門的“合法”手續,在其他地方同樣也是“合法”手續,換言之,其他地方的國庫是否會被“撬”開,是否只能取決於這些地方有無貪污團夥?正因如此,人們才不能不問:還有“不設防”的國庫嗎? (作者: 奚旭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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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會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