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6月19日 15:38 來源:
我國現行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是1985年頒布的,作為城市飲用水的國家強制性標準,這一標準施行迄今已有21個年頭,這20年中我國水環境也已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但這一標準卻從未修訂過。(《經濟參考報》6月19日)
生活用水是老百姓賴以生存必需品,它的安全直接關乎公眾的生命健康。然而,由於國內生活飲用水標準從制訂到現在,只字未變,直到現在院士上書呼籲國家出臺新版本生活用水標準。不過,至於什麼時間出臺新標準,還是懸而未決的未知數。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實施條例》規定,標準實施後,制訂標準的部門應當根據科學技術的發展和經濟建設的需要適時進行復審,標準復審週期一般不超過五年。按照這一規定,中國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已經四次超過復審年限了。
生活飲用水衛生校準修訂之所以出現屢屢難産,其根源在於相關部門推諉與扯皮——這一標準當初是由衛生部發佈的,標準發佈後,因機構改革這一標準復審的權力,已經不在衛生部,而在隸屬於國家質量技術監督總局的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由此,生活用水標準也就成了沒有娘的孩子,無人照管。對於衛生部、建設部等相關部門來講,都只有建議權,而幾個部門之間長期難以協調一致,最終使得這一事關老百姓切身利益和生命健康的重要標準,最終導致擱淺。
其實,類似于生活用水標準的公共管理問題,出現“龍多不下雨”和“雞多不下蛋”的情況已變得不在稀奇。在今年兩會期間,針對“看病難、看病貴”,全國政協委員、衛生部部長高強日前在接受了記者採訪時表示,“解決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涉及十幾個部門,相當複雜,目前尚無靈丹妙藥可以解決,高強據此認為解決問題“不能急於求成”; 再如“八個大蓋帽管不了一頂破草帽”,“七個部門管不了一個菜籃子”,存在著職能部門各自為政,相互扯皮,從而導致了食品安全生産、流通等各個環節上出現空白地帶……
讓人們擔心的是,“部門多、難協調”正在成為一些部門行政不作為的藉口,一旦這種推卸責任的消極態度被廣為效倣,一些涉及民生領域的公共問題,就會久拖不決。退一步説,在本職範圍內的工作都未盡人意的情況下,即便將幾個部門所擁有的權力,都集中到衛生部門或建設部門手中,他們就能突然發揮神力,在最短的時間內出臺新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我看未必。(作者:吳睿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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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雅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