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6月10日 13:35 來源:
6月10日,中國迎來第一個“文化遺産日”,標誌著“政府主導、全民參與”的大規模文化遺産保護工程開始啟動。我們把這一天看成是回眸往日憧憬未來的契機。希望能借此呼喚全民的保護意識,把有形的物質和無形的精神一代代傳下去,綿綿不息。今年的主題是:“保護文化遺産,守護精神家園。”(見6月10日人民網)
2005年7月21日,胡錦濤總書記對舒乙等11名學者聯名上書的設立文化遺産日建議作出批示。國務院溫家寶總理隨即指示國務院辦公廳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意見。不久溫總理進行了專門會議研究,以國務院的名義發出通知,在每年6月的第二個星期六為中國的“文化遺産日”。 “文化遺産日”的設立,意味著中國文化遺産保護工作進入了新的起點,也意味著中國開始了在全球化中尋求文化自覺的新的歷程。
“保護文化遺産,守護精神家園”既是“文化遺産日”的主題,也是確保民族文化薪火相傳的重要課題。只有喚起全民的保護意識,守護住我們的精神家園,把有形的物質和無形的精神一代代傳下去,才能避免留下歷史遺憾。進一步説,只有對本國歷史懷有溫情與敬意,民族的興旺和國家的富強才有希望。
守護精神家園,重在轉變觀念。轉變觀念首先要轉變“官”念。一些地方在經濟發展和保護文化遺産上,存在著明顯的錯誤傾向,突出表現在開發的興趣遠遠超過保護。有的城市以舊城改造等名義,對文化遺産大肆拆毀,當相關部門干預時,官員們還振振有詞,叫做“先開發後保護或邊開發邊保護”,事實上大量的開發行為使文化遺産遭到了破壞,根本談不上保護;有的拆了貨真價實的文化遺産,但為了掩人耳目,興建偽遺跡、偽文物、偽景觀,其目的不是為傳承文化,而是為了賺錢。實際上是對文化遺産的一種褻瀆;更有“精明”者,大搞所謂的“申遺旅遊經濟”,熱心申遺不是為了保護而,而是用文化遺産的名望為發展旅遊經濟掙錢鋪路。平遙古城城墻坍塌、黃山送客松枯死的噩夢,不能不説與這種旅遊經濟超越了文化遺産保護的“官”唸有關。這種“官”念的實質就是“GDP至上主義”。如果這根除這種“官”念,就會在文化遺産保護上造成思想上的混亂,直接影響著全民尊重文化遺産、守護精神家園。
守護精神家園,要多幹實事,切忌空談。今天在網上瀏覽各地第一個“文化遺産日”的活動信息,第一感覺是內容豐富多彩,各種形式的舞臺表演、傳統手工藝品製作以及平時少見的傳統遊戲,都出現在各地的活動之中。當然,還有各級領導的重要講話,把設立“文化遺産日”的意義目的講得頭頭是道,對社會各個層面在守護精神家園上的要求,也交待得非常到位。這些都是過去所沒有過的,從中可以看出 “文化遺産日”的特殊作用。
同時,也應該看到,“文化遺産日”雖然有作用,但其只是一個活動日,所起到的只是一個提示作用,要從根本上解決人們重視文化遺産保護問題,光靠一個活動日顯然是不行的,而應該把更多的功夫下到平時,下到多幹實事上。僅從政府角度看,至少要做到兩條:一是要強化對文化遺産的依法保護。1982年我國頒布了《文物保護法》,2002年重新修訂。國務院還頒布實施了《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法》已經列入全國人大2007年立法計劃,文化部等國家有關部門和地方也頒布了一些行業性和地方性的保護法規。此外,我國還加入了《關於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産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方法的公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公約》等與文化遺産保護有關的國際公約。目前,我國的文化遺産保護法規體系基本形成。現在需要做的是如何在日常生活中貫徹落實執行好這些法律法規,尤其是如何規範那些與法律法規相悖的政府行為。二是政府如何不斷提升文物工作的社會地位和文物事業的整體水平。從相關規劃到機構建設,從經費保障到人員編制,從文化遺産普查到文物資源核查等等,都需要得到落實。
總之,過去在文化遺産保護上曾經出現過重開發利用輕保護的錯誤,並且因此已經造成了一些不可挽救的歷史遺憾。今天我們“保護文化遺産,守護精神家園”,是為了明天不再給我們的子孫留下遺憾,為了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為了子孫萬代的綿綿不息,每個一都應該共同守護祖先留下的“精神家園”。(作者:久泰平)
責編:郝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