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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原創] 遏制炒房不妨學新加坡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6月03日 14:21 來源: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5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九部門《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的意見》。其中規定“從6月1日起,對購買住房不足5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額徵收營業稅”,在本次調控中,住房轉讓環節營業稅的調整是市場關注的一個焦點,這説明打擊投機炒房成為房地産行業監管的一個重要一環。有分析人士認為,徵收年限延長至5年將嚴重打擊炒房行為,有利於市場健康發展。但也有人充滿期待,此舉無疑將使二手房市場受到嚴重打擊並進入交易的“冰凍期”。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沒有強硬的執行力保證,僅憑一條原則規定還不是“剎手锏”。

  第一,規定不利於對捂盤惜售炒作行為的遏制。應該看到,營業稅徵收時限的延長,將使得一部分房産出售者的成本增加,出售意願降低,從而導致房源放量減少。以北京為例,二手房市場中有近50%左右的存量房在5年以內,其中二手商品房在5年以內的存量佔到了80%,所佔比重相當大,這部分房源放量的減少對整個二手房市場的成交量將會造成嚴重影響,成交量將會下降。而對不足五年轉讓房産課以重稅,無疑將直接導致二手房的惜售。因此,應該更具體、更靈活的區別不同情況執行這一稅收調控政策。

  第二,房産轉賣都是在“非官方”介入的前提下交易的,徵稅最後實際上徵到了消費者的頭上,炒房行為,説到底是一種市場行為。賣方要繳納營業稅,則抬高價格,將稅賦轉嫁到買方身上。還有好多轉讓者並不會將“炒房”寫在臉上,他們往往採用瞞天過海、偷梁換柱的辦法偷逃稅款,而稅務部門對此尚無所作為。加之,有關房産管理機構不能在過戶上嚴格把關,滋長了在購房合同和房産手續上弄虛作假,逃避監管,個人轉讓房産這一塊的營業稅進入實質性徵收還有一段路要走。

  其三,購房者不足五年轉手交易的,千絲萬縷,情況複雜,而且並不全是以營利為目的,一概而論容易挫傷公眾的消費慾望和樂觀態度。中國人民銀行31日發佈信息稱,央行通過2005年年底對北京、上海、天津、重慶等10大城市的房地産市場抽樣調查,發現從消費心理和消費習慣看,大部分居民更傾向於買房。這説明無論是原始售房,還是房産轉讓,説到底,是由購房者的消費意願決定的。鋻於這樣一個市場需求,監管不能公式化,必須厘清轉讓目的和區別對待。但目前尚未形成一個針對炒房行為的“合力監管”,即全額徵稅措施只有稅務部門予以操作,而稅務部門又缺乏對房地産市場監管的專業性以及開展社會性調查的優勢,在調查取證上相當困難,在一個相對獨立、專業的房市執法隊伍設立運作之前,要想通過徵稅遏制炒房,難上加難。

  新加坡建設組屋,就是我們的經濟適用房,售價非常優惠,購房者當然趨之若鶩。新加坡規定,購買了組屋,就必須要住,否則將面臨高額罰款及牢獄之災。新加坡政府對組屋的購買人資格、再上市及出租管理等問題都有明確的規定,不給投機者留下可乘之機。 規定任何人在買賣組屋時,必須提供翔實的資料,如果一旦發現虛報,將面臨高達5000新元的罰款或6個月的監禁,嚴重者兩者兼施。 因此,各地政府在全面啟動稅收、信貸、土地等行政手段,抑制投機和投資性購房需求之時,不妨學一學新加坡的做法,從源頭到流轉環節,再到銷售環節,再到轉讓交易環節,都應該強化監管,加大處罰,形成合力。光靠徵稅“單打一”的措施打擊投機炒房,達不到釜底抽薪的效果。(作者:潤無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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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吳覺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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