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賣分”與“賣官” 錢使鬼推磨? | ![]() |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8月15日 16:56 來源:人民日報
福建一市出臺了一項招生政策,民營企業前100名納稅大戶,其控股企業主的子女在中考中可以享受增加20分的照顧。有了這20分,有的學生就可以考取重點中學。花錢可以買考分,這事真新鮮!
不論是中考還是高考,都是國家教育考核、選拔人才的制度,也是全體公民一律公平地享受國家教育資源的權利。“分數面前人人平等”是目前國民所能得到的最大人格尊嚴和最大社會公平之一,更是促進社會和諧的最大要素之一。考試分數一旦可以由考生實際成績之外的因素增加,且與考生的任何努力沒關係,這不僅對考試製度本身,也對青少年的學習積極性産生極大的負面影響。這種舉措有悖於學習型社會和創新型國家的建設,更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雜音。
更為嚴重的是,這是一種隨心所欲的違法行政的行為。國家或地方哪一部法規規定了可以對納稅大戶的民營企業主子女考試加分?允許了這種加分,就等於減少了其他考生的分數,排擠了非納稅大戶特別是貧窮人家子女的名次,加劇了社會不公。正如新華社消息中所説,能給納稅大戶的民營企業主子女加分,為什麼不能給勞動模範、優秀共産黨員、解放軍和武警官兵的子女加分?如果都開這樣的口子,中國的教育還成其為教育嗎?一級地方領導機關出臺這樣的荒唐決定,只能證明依法執政意識的淡薄,只能説明執政水平和執政能力不及格。
由納稅大戶民營企業主子女中考加分的怪事,會讓人情不自禁地想起前年被曝光的河北某縣和吉林某縣民營企業主納稅大戶可以當官的奇聞。河北那個縣規定,凡連續3年累計交稅100萬元的私企業主,就可換得“副科級”官位,一個只有初中文化的個體戶就因此坐上了縣法院副院長的交椅;而吉林這個縣早在10多年前就出臺政策,凡交稅或扭虧50萬元的私營老闆,可錄用為“副科級”公務員,於是這個縣先後有了25個這種身份的副鎮長。咱們不是有選拔幹部的德才標準嗎?不是有黨政幹部管理條例嗎?不是有《公務員法》嗎?怎麼在這兩個地方統統不算數了呢?這樣的執政水平和執政能力,怎麼能履行好自己的重大職責啊!
這些事説起來好像不可思議,其實,説白了,一是“賣分”賺錢,二是“賣官”賺錢,還是應驗了老祖宗傳下的那句俗話:有錢能使鬼推磨!為了錢,什麼原則,什麼法規,統統靠邊吧,GDP、政績、升遷,才是最重要的。可是,但凡有正常思維的人都不能不問:我們的地方長官們怎麼會如此公開地掉進錢眼兒裏呢?這樣的要錢不要黨紀國法、不要民心的執政行為實在令人瞠目! 作者 汪長緯
責編:霍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