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屆“我最喜愛的十大人民警察評選活動”已于2004年10月圓滿結束,共收到有效選票1700多萬張,極大地促進了公安幹警與人民群眾的溝通和理解,營造了平安中國、和諧社會的大氛圍。頒獎典禮收視率取得新聞頻道排名第一的好成績。
2006年7月,兩年一屆的“我最喜愛的十大人民警察”即將中央電視臺新聞頻道再次登場。60位候選人的先進事跡將在新聞頻道展播。由公眾評選的10位“我最喜愛的人民警察” 將在國慶期間播出的頒獎晚會上揭曉。
節目播出方案
1.7月上旬,《法制在線》欄目展播60位候選人,每人8分鐘,每期由新聞中心的著名主持人串場並分場介紹候選。同時開始全國投票。
2.國慶期間,新聞頻道黃金時間推出100分鐘頒獎典禮,揭曉十位“我最喜愛的十大人民警察”。
節目播出安排以《中國電視報》預告為準。
獨家冠名廣告回報
第一部分:獨家冠名權
1.活動以冠名企業名稱獨家冠名:“***我最喜愛的十大人民警察評選活動”;
2.頒獎典禮以冠名企業名稱獨家冠名:“***我最喜愛的十大人民警察頒獎典禮”;
3.節目預告、展播活動及頒獎典禮節目均使用冠名節目名稱。
第二部分:展播期間電視廣告回報
一、活動宣傳片
製作活動宣傳片,宣傳片中使用“***我最喜愛的十大人民警察評選活動”稱謂。
宣傳片在新聞頻道播出,總計不少於100次;
二、展播節目
1.冠名企業5秒贊助標版,標版畫面出現冠名企業名稱、LOGO、,配口播語:“本節目由***(企業名稱)獨家冠名播出”,標版後帶冠名企業15秒廣告一條。
2.贊助標版+15秒冠名企業廣告在展播節目片頭後正一位置播出,1次/期,共計播出60次;
3.展播節目中,畫面右下角出現“***我最喜愛的十大人民警察評選活動”角標,每次不少於15秒,每期節目不少於2次,共計播出不少於120次。
第三部分:頒獎晚會節目內電視廣告回報
1.現場廣告回報
頒獎晚會節目錄製現場布景出現:“***我最喜愛的十大人民警察頒獎典禮”字樣;
頒獎晚會節目主持人串場詞中使用:“***我最喜愛的十大人民警察頒獎典禮”稱謂;
2.頒獎晚會節目內電視廣告回報
a)節目片頭出現:“***我最喜愛的十大人民警察頒獎典禮”字樣,1次/期;
b)節目中播出片花,片花中出現:“***我最喜愛的十大人民警察頒獎典禮”字樣,2次/期;
c)冠名企業5秒贊助標版,標版中出現冠名企業名稱、LOGO,配口播語:“本節目由***(企業名稱)獨家冠名播出”,標版後帶冠名企業15秒廣告一條,具體插播位置如下:
.節目片頭後正一位置,1次/期
.節目中插播,1次/期
d)節目中屏幕右下角出現角標,角標中出現:“***我最喜愛的十大人民警察頒獎典禮”字樣,4次/期
e)節目片尾滾動鳴謝字幕中出現冠名企業名稱、LOGO,1次/期。
冠名廣告價格:390萬
中央電視臺廣告部
2006年6月23日
責編:史軍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