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新聞聯播):本台消息: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了《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規劃》明確了未來城鎮化的發展路徑、主要目標和戰略任務,統籌相關領域制度和政策創新,是指導全國城鎮化健康發展的宏觀性、戰略性、基礎性規劃。《規劃》共8篇、31章。
中央指出,城鎮化是現代化的必由之路,是解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的重要途徑,是推動區域協調發展的有力支撐,是擴大內需和促進産業升級的重要抓手。制定實施《規劃》,努力走出一條以人為本、四化同步、優化佈局、生態文明、文化傳承的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規劃》強調,要緊緊圍繞全面提高城鎮化質量,加快轉變城鎮化發展方式,以人的城鎮化為核心,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以城市群為主體形態,推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以綜合承載能力為支撐,提升城市可持續發展水平;以體制機制創新為保障,通過改革釋放城鎮化發展潛力,努力實現城鎮化水平和質量穩步提升、城鎮化格局更加優化、城市發展模式科學合理、城市生活和諧宜人、城鎮化體制機制不斷完善的發展目標。
《規劃》提出,要實施好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優化城鎮化佈局和形態、提高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推動城鄉發展一體化四大戰略任務。要加強制度頂層設計,尊重市場規律,統籌推進人口管理、土地管理、財稅金融、城鎮住房、行政管理、生態環境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體制機制改革,形成有利於城鎮化健康發展的制度環境。
中央強調,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進一步提高對新型城鎮化的認識,全面把握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重大意義、指導思想和目標原則,切實加強對城鎮化工作的指導,著重解決好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城鎮棚戶區和城中村改造、中西部地區城鎮化等問題,推進城鎮化沿著正確方向發展。各地區各部門要科學規劃實施,堅持因地制宜,推進試點示範,既要積極、又要穩妥、更要紮實,確保《規劃》提出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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