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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消息(新聞聯播):泰國憲法法院今天判決看守總理英拉濫用職權,違反憲法相關規定,解除其看守總理職務。
違憲案的導火索是在2011年英拉上任之初,對時任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長他汶的職務調動。今年3月,近30名國會議員致信憲法法院,指控英拉調離他汶,轉而任命其親戚,涉嫌濫用職權、違反憲法相關規定。憲法法院在4月2號同意受理此案。
法院判決英拉及當時通過並簽署這個調任令的另外9名相關內閣成員集體辭職,並規定,其他24名在任的看守內閣成員將繼續擔任看守內閣相關職務直到新的正式內閣的産生。
判決之後,英拉召開簡短髮布會説,自己在任期間沒有為了個人的利益而濫用職權、貪污腐敗。
與此同時,英拉所在的為泰黨發表聲明説,不接受憲法法院的裁決。支持政府的紅衫軍領導人乍都蓬也宣佈,將在本月10號舉行大規模集會,回應憲法法院的這一判決。
編輯: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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