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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消息(新聞聯播):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佈《國務院關於修改<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的決定》和《國務院關於修改<規章制定程序條例>的決定》,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修改的主要內容有:一是把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政府立法工作的全過程和各方面。二是將“放管服”等方面改革的成熟經驗上升為制度規定。三是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四是進一步完善解釋和廢止程序。
編輯:趙延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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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消息(新聞聯播):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佈《國務院關於修改<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的決定》和《國務院關於修改<規章制定程序條例>的決定》,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修改的主要內容有:一是把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政府立法工作的全過程和各方面。二是將“放管服”等方面改革的成熟經驗上升為制度規定。三是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四是進一步完善解釋和廢止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