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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消息(新聞聯播):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佈《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根據2017年11月4日公佈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會計法〉等十一部法律的決定》,國務院對《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2部行政法規的3個條款進行了修改,取消了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審批、家庭接生員技術合格證書核發2項由地方實施的審批項目。
編輯:楊書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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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消息(新聞聯播):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佈《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根據2017年11月4日公佈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會計法〉等十一部法律的決定》,國務院對《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2部行政法規的3個條款進行了修改,取消了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審批、家庭接生員技術合格證書核發2項由地方實施的審批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