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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農牧民健康促進行動:造福藏鄉的大實事

 

CCTV.com  2009年11月23日 11:24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西藏日報  

  造福藏鄉的大實事——西藏自治區農牧民健康促進行動內容豐富涵蓋面廣

  據自治區衛生廳有關負責人介紹,《西藏自治區農牧民健康促進行動方案(2009——2015年)》,內容豐富,涵蓋面廣,包括健全農牧區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加強農牧區衛生隊伍建設、抓好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發展婦女兒童健康事業、提高藏醫藥服務能力、加強農牧民健康教育、完善農牧區醫療制度7個方面的內容。

  資料圖片:西藏那曲縣香茂鄉一名農牧民帶孩子到鄉衛生所看病(2008年10月29日攝)

  農牧區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將更完善

  按照區域衛生規劃和農牧區醫療衛生機構設置規劃以及“填平補齊”的原則,我區進一步健全以縣醫院(衛生服務中心)為龍頭、鄉(鎮)衛生院為樞紐、村衛生室為基礎的農牧區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基本形成結構佈局合理、服務功能齊全的農牧區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

  一是加強縣醫療衛生基礎設施和能力建設;二是健全鄉(鎮)衛生院建設;三是搞好村衛生室建設;四是拓展醫療衛生服務渠道;五是健全藥械供應保障體系。

  農牧區衛生隊伍將更壯大

  在加強農牧區衛生隊伍建設方面,我區採取了多項措施。一是補充衛生隊伍總量;二是提高隊伍整體素質;三是落實相關補助待遇;四是健全考核獎勵機制;五是實行評聘特殊政策;六是改善住房生活條件,努力提高農牧區衛生人員的待遇。

  資料圖片:2008年6月12日,西藏達孜縣人民醫院的醫生正在給一名農村婦女檢查身體。

  疾病預防能力將更強

  我區進一步落實兒童計劃免疫,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加強冷鏈建設,保證免疫工作質量。在做好卡介苗、脊髓灰質炎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免疫工作的基礎上,開展腮腺炎、流腦、風疹和甲肝疫苗接種,有效預防乙型肝炎、結核病、脊髓灰質炎、百日咳、白喉、破傷風、麻疹、甲型肝炎、流行性腦脊髓膜炎、風疹、流行性腮腺炎等傳染病。同時,力爭到2012年實現消除麻疹免疫規劃目標。

  此外,進一步加強地方病防治,加強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治,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體系。

  婦女兒童健康更有保障

  重視加強婦幼保健。我區全面實施“降低孕産婦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兒破傷風項目”,實現“降消項目”全覆蓋。以實施項目工作為抓手,改善條件,強化服務,做好農牧區孕産婦和嬰幼兒保健。繼續執行農牧民孕産婦住院分娩醫藥費用全免、獎勵和生活救助政策,提高住院分娩率和新法接生率,顯著降低孕産婦和嬰兒死亡率。

  做好優生優育服務。將以縣為重點、鄉(鎮)為基礎,加強宣傳、技術指導和業務管理,搞好技術服務,滿足農牧民避孕節育、優生優育和生殖健康服務需求。逐步提高農牧區優生優育投入,不斷提高農牧區育齡婦女生殖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質。

  藏醫藥服務能力進一步提高

  我區將繼續認真貫徹落實藏中西醫並重方針,突出特色優勢,強化基礎管理,提高學術水平,促進産業發展,充分發揮藏醫藥在農牧區防病治病中的重要作用,為廣大農牧民提供安全、簡便、價廉的藏醫藥服務。加強縣藏醫院和藏醫科(室)建設,有條件的縣逐步建立藏醫院,強化農牧區醫療衛生機構的藏醫藥服務功能,加強農牧區藏醫藥人才培養,加快農牧區藏醫藥適宜技術的推廣和使用,完善農牧區藏醫藥服務體系。採取特殊扶持發展政策,促進藏醫藥創新和産業發展。

  讓農牧民進一步樹立健康意識

  我區將進一步認真實施國家“億萬農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行動”,積極開展農牧民健康教育工作。加大投入,改善農牧區健康教育工作條件,加強健康教育隊伍建設。根據影響我區農牧民健康的主要問題,大力開展重大疾病防治、婦幼保健、優生優育和生殖健康、預防和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農牧區醫療政策、環境保護等重點領域的健康教育,開展農牧區婦女兒童、青少年、農民工等重點人群的健康教育,不斷提高農牧民基本衛生知識水平,增強自我保健意識、防病治病能力和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

  農牧區醫療制度更趨成熟

  為提高農牧區醫療保障水平,我區修改完善了《西藏自治區農牧區醫療管理暫行辦法》,完善以政府為主導,以免費醫療為基礎,大病統籌保障為主,大病統籌、家庭賬戶和醫療救助相結合的農牧區醫療制度,繼續保持農牧區醫療制度全覆蓋,不斷提高財政補助水平,增強醫療保障能力。

  資料圖片:2008年6月12日,一位農婦在西藏達孜縣人民醫院婦産科接受産前檢查。

  2010年各級財政對農牧區醫療制度補助標準達到年人均180元,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農牧民人均純收入的6倍以上。到2015年各級財政對農牧區醫療制度補助標準力爭有更大幅度的提高。對貧困農牧民在地(市)級以上醫療機構就診住院,可向縣經辦機構申請預支部分醫藥費用。進一步規範和完善醫療救助政策,提高醫療救助補助標準,防止農牧民因病致貧、返貧。2011年逐步實現農牧區醫療制度地(市)級統籌。

  同時,建立農牧區醫療制度基金財政專戶銀行對賬單制度,加強基金劃撥使用監控,規範經辦管理;健全基金審計監督制度,加強基金監督檢查,堅決查處貪污、擠佔、挪用基金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報銷補償公示制度,對醫療基金的具體收支、管理和農牧民受益情況等定期公示。

 

 

責編:張君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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