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西藏自治區繼續把高校畢業生就業問題擺在重要位置,採取有效措施,多渠道拓寬就業門路,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鼓勵自主創業,鼓勵國有大中型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取得明顯效果。
出臺優惠政策,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到鄉鎮(不含地市縣所在地的鄉鎮)工作5年以上的大專以上畢業生,可享受國家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各項優惠政策;對到農牧區基層和城市社區從事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工作的高校畢業生,符合公益性崗位就業條件並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按照國家現行促進就業政策的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對到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農牧區基層單位就業、並履行一定服務期限的高校畢業生,以及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實施相應的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對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在研究生招錄和事業單位選聘時優先錄取,在地市級以上黨政機關考錄公務員時也將進一步擴大招考錄用比例。
為鼓勵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對屬國家計劃內招收的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並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定期限勞動合同或協議的,由同級財政部門按照一定比例分年度提供代費券,用於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其中,簽訂2年以上3年以下勞動合同或協議的,給予30%社會保險補貼;簽訂3年以上5年以下勞動合同或協議的,給予40%社會保險補貼;
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或協議的,給予50%社會保險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在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時予以抵扣。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招用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達到規定比例的,可按規定享受最高為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扶持。
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積極拓展一批社會責任感強、管理規範的企業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作為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鼓勵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期限一般為3到6個月,最長不超過1年。見習期間,由同級財政部門按當地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給見習生發放見習基本生活補助。共青團“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中高校畢業生的見習工作,已納入自治區整體安排。同時繼續做好零就業家庭和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援助,高校對零就業家庭和就業困難的畢業生提供“一對一”的就業指導、就業服務和重點推薦。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對自失業登記之日起6個月以上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辦理《就業和再就業優惠證》,納入就業再就業扶持政策對象範圍,繼續享受稅費減免、小額貸款、社保補貼、免費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等優惠政策。各類企業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每接收一名屬國家計劃內招收的全區應屆高校畢業生,並同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財政部門給予用人單位一定數額的獎勵資金。具體為,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兩年以上3年以下合同或協議的,給予5000元獎金;簽訂3年以上5年以下合同或協議的,給予12000元獎金;簽訂5年以上合同或協議的,給予20000元獎金。
自治區財政從自治區創業基金中安排1000萬元專款,設立“西藏高校畢業生創業扶持資金”,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為指導和扶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成立高校畢業生創業項目評審專家組,負責項目申請受理、立項審理、實施過程監理、項目驗收以及資金使用效果綜合評價等工作。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可申請5萬元以下的小額擔保貸款。其中,從事微利項目的,由自治區財政據實全額貼息;對合夥經營的,可根據人數累加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00萬元。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且畢業後兩年內在工商部門註冊登記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註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記者 黃志武 實習生 劉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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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盧佳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