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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8月9日晚,中國足協通過官方網站公佈了對廣州恒大的處罰,恒大在上一輪對陣人和的比賽前,未安排首發隊員參加賽前一天召開的新聞發佈會,違反了中國足球協會相關規定,被處以通報批評並罰款25000元的處罰。
以下是足協公告原文:
關於對廣州恒大足球俱樂部隊
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
各賽區委員會、各足球俱樂部:
2013年8月3日,2013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第19輪第151場,貴州人和足球俱樂部國酒茅臺隊與廣州恒大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在貴陽市奧體中心進行。
根據比賽監督的報告,廣州恒大足球俱樂部隊未安排首發隊員參加賽前一天召開的新聞發佈會,違反了中國足球協會相關規定。
依據《2013年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規程》第三十七條、《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第七十九條之規定,做出如下處罰:
一、對廣州恒大足球俱樂部隊通報批評;
二、罰款人民幣25000元。
上述罰款應按照《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執行。
望各俱樂部切實加強對運動員、官員的管理教育,凈化賽場風氣,自覺維護賽場秩序,杜絕發生各類違規違紀行為,確保本年度聯賽順利有序進行。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
主任:王小平
201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