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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7月16日,據《體育新聞》消息,蒙塔-埃利斯奔赴達拉斯,如今詹寧斯也不想留在雄鹿了,儘管這並不是件容易的事。
只因為詹寧斯仍處於新秀合同內,是受限制自由球員。理論上詹寧斯可以與任何球隊簽約,但雄鹿可以第一時間匹配報價,從而留住詹寧斯。之所以想離開雄鹿,是因為詹寧斯渴望得到一份為期四年,總價4800萬美元的大合同,他覺得與他同樣在2009年進入NBA的三名後衛——庫裏、泰-勞森、霍樂迪——都得到了如此金額的合同,自己理應享受同樣的待遇。然而此前有消息稱,這高出了雄鹿的心理預期,身為小市場球隊,雄鹿並不願意為詹寧斯提供這麼大的合同,雙方的談判不歡而散。
詹寧斯想走,可由於仍是受限制球員,雄鹿佔有主動權,於是《體育新聞》記者錫恩-達夫尼表示,詹寧斯可以選擇與雄鹿簽一份為期一年的短工合同,呆到下賽季結束成為完全自由球員後,再去自由市場試水。在詹寧斯之前,總共有12名新秀選擇與老東家簽訂短工合同,其中只有奧洛沃坎迪、本-戈登、斯塔德邁爾-斯威夫特和雷-菲爾頓與詹寧斯一樣,是選秀榜前10位的新秀。本-戈登就是成功的案例,2008年,戈登與公牛簽訂一份640萬美元的合同,一年之後完全自由身的他轉投活塞,得到為期五年,總價5800萬美元的薪水。
但詹寧斯看上去並不願意這麼做,因為他壓根兒不想在雄鹿再呆一年。此前有消息稱,詹寧斯對於雄鹿管理層相當不滿,已經表示希望離隊。事實上雄鹿也在未雨綢繆,先是用一份為期三年,總價2400萬的合同挖來梅奧,隨後又向傑夫-蒂格拋出橄欖枝,雖未如願,卻也在很大程度上令詹寧斯心灰意冷,堅定了出走的意願。
身為2009年10號新秀,詹寧斯的個人能力有目共睹,上賽季場均可以貢獻17.5分和6.5次助攻,由於詹寧斯不想留在雄鹿,這意味著雄鹿可以將他作為籌碼進行交易。據《體育新聞》報道,雄鹿很可能將用先簽後換的方式,用詹寧斯換來心儀的球員。事實上有不少球隊對詹寧斯很有興趣,其中就包括火箭,此前有消息稱,詹寧斯與哈登私交甚篤,火箭非常希望得到詹寧斯。
當然,若最終詹寧斯找不到合適的下家,他也可以選擇步戈登的後塵,與雄鹿先簽一份短工合同,等明年再説。只是不知道,究竟有沒有球隊願意給詹寧斯提供一份年薪1200萬美元左右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