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中國公民社會應對氣候變化立場(草案)公示
這是一份由自然之友、綠家園、中國公眾與環境研究中心、地球村、綠色和平、樂施會、行動援助共同起草的中國公民社會應對氣候變化立場,是針對即將於12月份召開的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大會擬定的。
這只是一份草案。
我們將其公示,是希望能夠有更多的人、更多的機構參與進來,集思廣益,一起完善這份立場。
如果您對這份立場草案有什麼意見,請發郵件至climate_change@yeah.net。
如果您願意在這份立場上署名,請發郵件時説明,機構請同時發送logo。
2009中國公民社會應對氣候變化立場(草案)
氣候變化是全世界面臨的共同挑戰。2009年12月,《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締約方將在丹麥首都哥本哈根舉行會議,將達成《京都議定書》的後續協議,就事關人類生存和發展的氣候變化問題做出抉擇。很多專家認為,哥本哈根會議將是人類及時作出有效應對氣候變化措施的最後期限。
所有國家都必須正視氣候變化所帶來的危機,共同尋求解決方法。中國公民社會一直關注氣候變化議題並採取有效行動幫助受氣候變化影響的地區,在 2007年的巴厘島會議期間,中國民間組織發佈了《中國公民社會應對氣候變化立場》,産生了一定影響。在哥本哈根氣候變化會議召開之際,中國公民社會再次就此重大議題做出以下呼籲:
國際談判層面:
一、為了避免最嚴重的氣候變化災難,各國政府應該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下制定共同應對氣候變化的目標。發達國家必須主動承擔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責任,率先減排。
二、發達國家必須承諾在2020年將溫室氣體排放量在1990年水平上減少40%,其中絕大多數
應當在其本土執行,並制定出本土減排和通過市場機制海外減排的明確比例。
三、在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的前提下,發達國家必須積極地採取資金支持、技術轉讓和能力建設支持等措施,幫助發展中國家更好地減緩和適應全球氣候變化。而發展中國家應當積極主動地在本國內實施減緩、適應氣候變化的措施,自主制定本國的排放控制指標。
四、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共同探索全球的低碳型可持續發展,調整能源結構,提高能效,在世界範圍內尤其是人均能耗和碳排放高於世界平均水平的國家中,通過宣傳倡導、市場補貼、政策立法等方式,推廣可持續的生活方式,減少人均能耗。
五、各個國家應一起努力爭取在年底的哥本哈根會議期間達成一個真正公平、公正、惠及貧困國家和弱勢人群的協議。
六、在全球金融危機背景下,不能放鬆應對氣候變化的力度,各國應當發展低碳經濟,創造綠色就業機會。
國內政策建議:
七、中國作為受氣候變化影響嚴重的發展中大國之一,應該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為發展中國家樹立榜樣。
八、中國政府在制定、實施適應和減緩氣候變化的政策時應充分考慮社會公平的原則。
九、積極採取節能減排措施,在正確評價對環境以及社會所造成影響的前提下,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發展低碳經濟,走可持續發展之路。在採用應對政策、市場機制和技術手段時,預防和緩解對社會、環境造成的不良影響。建立相應的制度機制,將減緩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的目標和應對其他環境問題相結合,提高環保工作的整體效率,避免氣候變化的減緩措施和其他環境目標相衝突。
十、同時,中國政府必須積極採取適應措施,減輕氣候變化對生態脆弱地區以及貧困人口的影響;提升貧困人口、弱勢群體和脆弱地區適應氣候變化的能力和條件。
十一、政府應鼓勵並保障公眾和民間團體參與應對政策的制定以及實施過程的監督。
署名機構:
自然之友
綠家園
公眾與環境研究中心
地球村
綠色和平
樂施會
行動援助
責編:張雪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