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標準 a.在該年度奧運會、世錦賽、世界盃或相當級別國際大賽中指揮中國隊員奪得冠軍的運動員分管教練或運動隊總教練; b.在該年度奧運會、世錦賽、世界盃或相當級別國際大賽上率中國集體、團體或組合項目運動隊獲得前三名的主教練; c.如在一個大項內産生兩枚以上(含兩枚)金牌,則其隊伍的總(主)教練同時作為候選人。 d.非奧項目教練由所在專業運動管理機構推薦 提名獎獲獎人數 5人 最終獲獎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