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體育頻道 > 第八屆全國少數民族運動會 > 正文
毽球是由侗族、苗族、水族同胞喜愛的體育活動“手毽”演變而來的。它集羽毛球的場地、排球的規則、足球的技術為一體,是一種隔網相爭、深愛人民群眾喜愛的民族傳統體育項目。1995年,在雲南舉行的第五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上,該項目第一次被列為民族運動會的正式比賽項目。
毽球打法類似于藤球、排球。毽球比賽雙方各派三名選手出場,其技法以踢、觸為主,可用頭、腳及身體去接球,但不能用手臂觸球。比賽採用三局兩勝制,以先得15分並至少比對方多得2分者為勝一局。
毽球比賽場地採用羽毛球雙打場地,長11.88米,寬6米。場地上空6米以內(由地面計算)和場地四週2米以內不得有障礙物。毽球由毽毛、毽墊等構成’是用四支白色或彩色鵝羽成十字形插在毛管內,與下部毽墊連接而鹹。
第八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毽球競賽規程規定,各單位可報|男、女各1個隊參加比賽,每隊領隊兼教練員1人,運動員6人。比賽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通過抽籤辦法,採用分組循環賽;第二階段,由備組優勝名次共8個隊,通過抽籤辦法,採用淘汰賽及增加附加奏決出第1至第8名。
責編:張鑫
更多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