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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球,回族群眾俗稱“打籃子”、“打鎖兒”或“趕毛球”,是由回族青少年放牧時“打籃子”、“趕毛球”活動演變而來的民族傳統體育項目。1991年,在廣西舉行的第四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上,該項目第一次被列為運動會的正式比賽項目。
根據規則規定,木球是由兩個隊參加的集體比賽項目,每隊出5人,每人首位手握擊球板,運用傳球、接球、運球和擊球射門等技術,避開對方防守,將球擊入對方球門得分,並用搶斷球等防守技術,阻止對方得分。全場比賽時間40分鐘,每半場20分鐘,兩半場總中間休息10分鐘。
木球比賽場地為平整、無障礙的長方形土質或人造草地,長40米、寬25米。木球的形狀為長圓柱體,球體長9厘米。擊球板由竹、木或非金屬合成材料製成,全長70厘米,由板柄和板頭兩部分組成。球門兩門柱內沿之間距離1.80米,橫樑下沿至地面0.80米,門框成圓柱形,球門後裝球網,球門與球網呈白色。
根據第八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木球比賽規程規定,木球比賽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採用分組循環賽;第二階段,由各組優勝名次共8個隊,通過抽籤辦法,採用淘汰賽及增加附加賽決出第1至第8名;參賽隊不足8個,採用部分階段、不分組循環賽。此外,為防止擊球板板體開裂傷人和增加緩衝力,並加強對運動員的安全防護,第八屆少數民族傳統運動會籌委會對擊球板和“木球”在以往器材的基礎上進行了改進,使木球運動更加安全、科學、規範。
由於木球比賽緊張激烈,對抗性強,比賽時,運動員持擊球板快速奔跑、傳接配合,被擊出的球快速飛出,瞬間入門得分,能夠充分顯示個人高超技藝和集體的配合默契,具有很強的觀賞性和趣味性,深受人們的喜愛。
責編: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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