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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城市總體規劃(1991年至2010年)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8月05日 12:12 來源:

  總則

  八十年代,在全國改革開放大好形勢下,貫徹實施1983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原則批准的《北京城市建設總體規劃方案》,北京的經濟、社會發展和城市建設取得了重大成就。依據我國現代化建設三步發展戰略目標,以及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關於加快改革開放步伐、促進經濟發展的戰略部署,適應新的形勢,對原規劃方案進行必要的修訂。

  總體規劃修訂的重點是:

  (1)調整城市發展規模,開拓新的城市發展空間。

  (2)優化城市佈局,建立完善的城鎮體系。

  (3)保護和發揚歷史文化名城的優良傳統,創建社會主義中國首都的獨特風貌。

  (4)完善市域規劃,促進城鄉經濟和社會協凋發展。

  (5)改善城市壞境,建設完整的城鄉綠化系統。

  (6)提高城市基礎設施現代化水平。

  總體規劃期限為20年(1991年至2010年),若干重大問題考慮到21世紀中葉的長遠發展需要。

  近期建設規劃期限為本世紀末。

  城市發展的基本目標是:

  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全國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的功能,建設全方位對外開放的國際城市,成為文化教育和科學技術最發達、道德風尚和民主法制建設最好的城市;建立以高新技術為先導,第三産業發達,産業結構合理,高效益、高素質的適合首都特點的經濟。到20l0年,北京的社會發展和經濟、科技的綜合實力,達到並在某些方面超過中等發達國家首都城市水平,人口、産業和城鎮體系佈局基本得到合理調整,城市設施現代化水平有很大提高,城市環境清潔優美,歷史傳統風貌得到進一步的保護和發揚,為在2l世紀中葉把北京建設成為具有第一流水平的現代化國際城市奠定基礎。

  城市性質

  北京是偉大社會主義中國的首都,是全國的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是世界著名的古都和現代國際城市。

  北京的建設,要保證黨中央、國務院在進一步改革開放的形勢下,領導全國工作和開展國際交往的需要,要為首都人民的工作和生活創造方便的條件。

  要充分利用北京深厚的文化基礎,進一步發展文化教育和科技事業,加強民主法制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走在全國的前列。

  北京是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北京的建設要反映出中華民族的歷史文化、革命傳統和社會主義中國首都的獨特風貌。

  北京作為首都,要積極為全國的經濟建設服務,同時要大力發展適合首都特點的經濟,並對經濟發展提出更高的質的要求。

  經濟發展

  北京的經濟發展,要加快改革,擴大開放,面向全國,走向世界,不斷推向新水平。力爭在20年內,國民生産總值翻兩番以上。

  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運行機制,形成多層次、全方位對外開放格局和適應國際經濟運行的能力,為建設具有現代化水平的、運轉靈活的市場體系提供發展空間。

  集中力量發展微電子、計算機、通信、新材料、生物工程等高新技術産業,辦好北京市新技術産業開發試驗區,建設上地信息産業基地、豐臺和昌平科技園區以及亦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同時,帶動各區、縣經濟技術開發事業的發展。

  9.大力發展第三産業,建立起服務首都、面向全國和世界的、功能齊全、佈局合理、服務一流的第三産業體系。適應進一步擴大國際、國內經濟活動的需要,建設具有國際水平的商務中心區和現代化的商業服務設施,逐步形成發達的消費資料市場、生産資料市場、房地産市場、金融市場、技術文化市場、信息服務市場和勞務市場。同時把北京建設成第一流的國際旅遊城市。

  工業要按照技術密集程度高、産品附加值高和能耗少、水耗少、排污少、運量少、佔地少的原則進行調整,廣泛利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産業,加快技術結構和産品結構的調整改造,形成適合首都特點的工業結構。重點發展電子、汽車工業,積極發展機械、輕工、食品、印刷等行業,冶金、化工和建材工業要嚴格控制發展規模,積極治理污染,在控制總能耗、物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總量的前提下求發展。

  逐步改變工業過分集中在市區的狀況。20年內在防止污染轉移和産生新污染的條件下,基本完成市區內污染擾民工廠和車間的改造和遷移。進一步調整改造通惠河兩岸、鐵匠營、宋家莊等工業區,騰出部分用地發展第三産業。大力發展遠郊工業,建立各縣(區)的工業區,集中建設建制鎮或鄉的鄉鎮工業小區,努力改變“村村點火、處處冒煙”的狀況。

  加強農業的基礎地位,調整結構和佈局,抓好基礎設施建設,引進和利用先進技術,大力發展農副産品深加工,使農村經濟走上高技術、高質量、高效益的發展道路,在服務首都的同時,積極拓展國內、國際市場。

  積極開發山區,注意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的保護;加強公路、供水、供電、通信等基礎設施建設;大力造林綠化,把山區建設成首都的生態屏障;因地制宜發展林牧副業、旅遊業和符合山區特點的鄉鎮企業,儘快改變山區落後面貌。

  利用首都的科技、人才優勢,按照自願互利、平等協商、優勢互補、協調發展的方針,促進和加強與津、冀地區的經濟技術協作,為區域經濟的繁榮發展作出貢獻。

  社會發展

  北京的社會發展要與首都的地位和加快改革開放的形勢相適應,要與經濟建設相協調,不斷提高人口素質,改善生活質量,滿足人民物質和文化生活日益增長的需要。

  進一步發揮首都的科技優勢,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把科技攻關以及新技術的研究、開發和産業化放到突出位置。發展科普事業,建立各種類型的科技博物館。加強自然科學的基礎理論研究,以及哲學和社會科學的理論研究,使科學技術水平在全國保持領先地位,一些科技領域接近或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切實加強教育工作,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質量,為現代化建設培養各種人才。積極鼓勵社會辦學,充分發揮首都作為全國高等教育基地的作用,加快地方高等院校調整與建設的步伐,為全國培養、輸送高級人才。健全幼兒教育體系,在全面實施城鄉九年制義務教育的基礎上,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提高全民教育水平,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從1990年的10%左右提高到20%以上。

  進一步發展文化、體育事業,繁榮社會主義文藝,弘揚民族優秀文化,擴大國際文化交流,積極發展廣播、電視、新聞、出版事業。在市區重要地段,逐步建設國家大劇院,國家藝術宮、青少年宮及各類博物館等國家級和市級大型文化設施,為開展國際、國內各類文化活動,充分展示我國和世界優秀文化成果提供場所,增強作為全國文化中心的功能。在區、縣和街道、鎮(鄉),要普及和完善文化館、圖書館、科技館、影劇院等文化設施,以及各種遊樂設施,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群眾性文化活動,搞好精神文明建設。

  繼續完善大中型體育設施網絡,新建一批體育場、館,努力發展基層體育場所,廣泛開展群眾體育活動。

  加強醫療衛生工作,進一步提高醫療保健水平。繼續建設各級醫療設施,完善市、區(縣)、街道和鎮(鄉)三級醫療、預防保健網,發展休養、療養事業。

  發展和完善社會化服務和社會保障體系。

  進一步發展社會化服務體系,逐步改變“單位辦社會”的現象,建立和完善社區服務中心,發展適應現代生活需要的各種新興服務行業。

  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改革社會養老制度,發展社會福利事業,各項公共服務設施以及居住區和住宅的建設,要充分重視老年人和殘疾人的特殊需要。

  城市規模

  今後50年北京市人口仍呈持續增長的趨勢,2040年前後,北京常住戶籍人口(簡稱常住人口,下同)將出現1400萬左右的高峰,流動人口將達300萬左右。

  對北京的人口,實行有控制、有引導的發展方針,尤其要嚴格控制市區的人口規模。

  (l)計劃生育要嚴格依法管理,使自然增長率從八十年代的平均9‰逐步下降到2‰至4‰。

  (2)人口的遷移增長要通過指令性計劃和經濟手段嚴格進行管理,逐步實行總量控制。

  (3)適應郊區經濟發展和産業佈局調整,制定和完善各項優惠政策,鼓勵市區人口遷往郊區城鎮。

  今後20年北京市的人口控制規模為:2000年全市常住人口從1990年的1032萬增至1160萬左右,流動人口從127萬增至200萬左右:2010年常住人口1250萬左右,流動人口250萬左右。全市的常住城市人口,2000年從1990年的640萬增至750萬左右,其中市區從1990年的520萬控制到600萬左右;2010年全市為850萬左右,其中市區控制在650萬左右。

  城市用地規模要與人口和經濟的發展相適應,貫徹緊湊發展、節約土地的方針。根據城市人口的發展規模估算,2000年全市城鎮建設用地將從1990年的600多平方公里增至750平方公里左右,2010年達到900平方公里左右。規劃市區城市建設用地將從1990年的420多平方公里,增至2000年的500平方公里左右,2010年的610平方公里左右。這是市區城市建設用地可能達到的上限。

  今後20年,每年竣工的建築面積仍將維持在1000萬平方米左右的水平,共新建房屋約2億平方米。除去每年拆除的房屋,城市擁有的建築量(不含農村建築)將從1990年的1.9億平方米,增至2000年的2.8億平方米,2010年的3.6億平方米。隨著市區産業的疏散和遠郊城鎮的開發,遠郊每年竣工的房屋建築面積佔全市新建房屋總量的比重,將從目前的20%逐步增加到40%。

  城市總佈局

  北京城市規劃區即北京市行政轄區,包括規劃市區和遠郊地區,總面積為16800平方公里。其中規劃市區的範圍,東起定福莊,西到石景山,北起清河,南到南苑,方圓1040平方公里。市區中心地區的範圍大體在四環路內外,面積近300平方公里。

  城市總佈局的基本方針是:改變人口和産業過於集中在市區的狀況,從現在起城市建設重點要逐步從市區向遠郊區作戰略轉移,市區建設要從外延擴展向調整改造轉移;大力發展遠郊城鎮,實現人口和産業的合理佈局,進一步加強與首都周圍的城市和地區的協調發展。

  在全方位對外開放的形勢下,以市區為中心,沿京包、京榆、京津塘、京石以及京承、京開等對外交通幹線兩側的城鎮,具備良好的發展條件,要根據各縣(區)的地理或資源優勢,因地制宜地發展經濟,促進城鎮建設的發展。

  城市東部和南部平原地區,向東有高速公路、鐵路通向天津新港、秦皇島港、唐山港和黃曄港等出海口,向南又有主要鐵路、公路幹線通向廣大中原腹地和東南沿海經濟發達地區,具有明顯的優越條件,將成為北京城市發展的主要方向。沿京津塘高速公路是城市主要發展軸。

  北京城市規劃區按照市區(即中心城市)、衛星城(含縣城)、中心鎮、一般建制鎮四級城鎮體系佈局。

  (1)市區是城市的主體,政治、文化中心功能和各項經濟功能集中體現的地方,是按“分散集團式”佈局原則,由市區中心地區和環繞其周圍的北苑、酒仙橋、東壩、定福莊、堡頭、南苑、豐臺、石景山、西苑、清河10個邊緣集團所組成,規劃城市建設用地610平方公里左右。2000年,規劃常住城市人口為600萬(其中中心地區460萬,邊緣集團140萬),2010年為650萬(其中中心地區450萬,邊緣集團200萬)。舊城區的常住城市人口要逐步向外疏散,將從1990年的175萬降至2000年的160萬,2010年的150萬以下。到21世紀中葉,隨著居住水平的提高和人口逐步向遠郊區疏散,市區人口將逐步減少,城市綠化用地將大量增加,城市環境質量將顯著提高。

  (2)衛星城既承擔由市區延伸的部分功能,又大部分是遠郊縣(區)政府所在地,是其所轄縣(區)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具有相對獨立性。規劃確定14個衛星城,即:通州鎮、亦莊、黃村、良鄉、房山(含燕山)、長辛店、門城鎮、沙河、昌平(含南口、捻頭)、延慶、懷柔(含橋梓、廟城)、密雲、平谷和順義(含牛欄山、馬坡)。

  2000年衛星城規劃常住人口從1990年的108萬增至160萬左右,其中城市人口從80萬增至120萬左右,城市建設用地從1990年的155平方公里增至200平方公里左右。20l0年規劃常住人口增加到200萬左右,其中城市人口約160萬左右,城市建設用地250平方公里左右。21世紀中葉,衛星城的總人口可能增加到300萬人以上。

  (3)建制鎮是所轄地區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全市現已設有建制鎮77個,今後20年規劃增加到140個。其中除衛星城外,根據各建制鎮的交通條件、經濟發展水平、水源和土地資源以及對於周圍鄉、鎮的輻射作用,選擇30個左右建制鎮確定為中心鎮,平均每縣(區)2至3個,其他為一般建制鎮。2000年中心鎮的常住人口共約20萬人,建設用地約30平方公里:2010年共約30萬至40萬人,建設用地45至60平方公里。21世紀中葉,中心鎮可能發展到50個左右,人口達到100萬左右。

  (4)建制鎮以下的鄉、村為農村地區,也將容納一定數量的城市人口。28.各縣(區)要在城市總佈局的指導下,按照立足全市、充分發揮本縣(區)優勢的原則,制定適合本地區特點的縣(區)域規劃,作為各項事業發展的依據。

  縣(區)域規劃要確定各城鎮的性質和功能,提出社會經濟發展綱要以及城鄉人口、産業和各項建設的空間佈局。

  昌平、延慶、懷柔、密雲、順義一帶,發展工業要防止污染城市水源。在各風景名勝區開礦、發展建材工業,要防止破壞自然景觀。

  確保城市總體規劃中公路、鐵路、航空港、電力、電信、廣播、煤氣、供水、污水處理、河湖水系、引水和排水渠道等城市基礎設施網絡和場、站用地。

  衛星城和建制鎮的建設

  衛星城的建設要根據不同情況和條件,形成相當規模、相對獨立、設施齊全、各具特色的新城。20l0年以前各衛星城的人口規模一般在10萬至25萬人左右。從長遠看,保留發展為15萬至40萬人的可能,有條件的衛星城規模還可以更大一些。

  每個中心鎮的人口規模視具體條件為1萬至5萬人。

  今後20年,各衛星城都將有較大的發展。確定位於公路二環與京榆、京津塘、京開等對外公路幹線相交處的通州鎮、亦莊和黃村,作為全市重點發展的衛星城,要加大綜合開發的力度。其中亦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是北京發展新興産業的重要基地,近期要集中力量加快建設。

  衛星城及建制鎮的建設和發展,必須調動市、縣(區)、鎮(鄉)各級積極性,加快建設伐。

  (1)要制定和完善各項優惠政策,積極吸引各方投資,大力促進經濟發展。

  (2)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具有比較完善的交通、通信、能源和各項市政公用設施,使衛星城與市區之間有方便的聯絡,有良好的環境和企業發展條件。

  (3)衛星城和建制鎮的建設要節約用地,緊湊發展,在發展經濟的同時,完善城鎮功能,安排好住宅和文化、教育衛生等各項生活服務設施的建設。

  市區的調整和改造

  市區建設要從外延擴展向調整改造轉移,從以新區開發為主轉向舊區調整改造與新區開發並重。堅持“分散集團式”佈局,加快舊城區的改造步伐,調整土地使用,改建危舊房屋,加強政治、文化中心功能,大力發展第三産業,完善各項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保護歷史傳統風貌,改善城市環境。新區開發的重點將從中心地區轉移到各邊緣集團。

  繼續完成天安門廣場和東西長安街(復興門至建國門)兩側的改建,主要安排國家重要行政機構和大型文化設施,適量安排商業服務設施,形成莊嚴、美麗、現代化的中心廣場和城市東西軸線。

  舊城中軸線的南、北延長線兩側,主要作為大型公共建築用地。中軸北延長線兩側及其北端,除己安排奧林匹克體育中心外,要慎重選擇合適內容,建設能代表21世紀中國首都經濟技術發展水平的、重要的大型公共建築。中軸南延長線兩側的工業、倉庫區,部分調整為公共建築用地。東、西二環路兩側,主要安排大型公共建築。

  在建國門至朝陽門、東二環路至東三環路之間,開闢具有金融、保險、信息、諮詢、商業、文化和商務辦公等多種服務功能的商務中心區,要廣開投資渠道,加快建設進程。

  加快調整改造王府井、西單、前門外原有的三大市級商業中心,建設成高水平、高檔次、現代化的商業文化服務中心。按照多中心格局建設朝陽門外、公主墳、海淀、木樨園、馬甸等新的市級商業文化服務中心。在舊城內的鼓樓前、西四、新街口、北新橋、東四、東單、花市、珠市口、菜市口,以及在舊城以外的北太平莊、五道口、甘家口、三里河、酒仙橋、望京、六里屯、定福莊、南磨房、方莊、西羅園、豐臺、古城、魯谷等合適地點,通過調整用地,成街成片地建設70個左右地區級中型商業文化服務中心或商業街區,形成多層次、多功能的市場網絡。

  進一步完善位於海淀區的北京市新技術産業開發試驗區,建立科技貿結合的科技市場和科技服務中心。在上地、豐臺以及石景山、望京等地安排科技園區。

  實行危舊房改造與新區開發相結合、與房地産經營相結合、與住房制度改革相結合、與古都風貌保護相結合的原則,20年內完成舊城及關廂地區的危舊房改造,改變落後面貌,大力向新區和衛星城疏散人口。繼續進行新居住區的開發建設,以滿足日益增長的住宅需求。

  中心地區內的工廠不再增加用地,通過調整改造走內涵發展的道路。把不適合在中心地區發展的工廠、倉庫和施工基地等設施有計劃地遷移出去,騰出用地發展第三産業或其他公共設施。

  加強對各項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和改造,提高現代化水平。通過調整土地使用功能,增加公共綠地和停車場地,提高環境質量。

  注意地下空間的開發,特別是城市繁華地區要綜合開發利用地下空間,增加建築容量,疏散地面人流,改善購物環境,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邊緣集團是市區的組成部分,要分別不同情況逐步進行綜合開發,安排一定的住宅和配套設施以及部分産業,分散中心地區建設的壓力。在酒仙橋集團的望京新區沿機場路一側,安排部分駐華使館等涉外設施用地。

  依據鄉域規劃,調整市區範圍內農村地區的土地使用功能。

  (1)劃定綠色空間地帶(包括公園綠地和各種綠化隔離帶以及菜地、糧田、果園、水面等)。在公路一環以內,各鄉的綠色空間地帶不少於鄉域總用地的60%;四季青、花鄉和公路一環以外各鄉不少於鄉域總用地的70%。在規劃綠化隔離帶內,尤其是中心地區與各邊緣集團之間,以及邊緣集團之間的隔離帶內,要以植樹綠化為主,適當安排公園、遊樂等設施,加快建設步伐。

  (2)大力節約用地。鄉鎮企業要逐步以骨幹企業為核心,把分散的廠、點集中起來,建設各鄉的工業小區。農村居民點要相對集中,逐步由無規劃的分散建房過渡到各鄉、村統一規劃、集中建設。提倡建農村樓房住宅,修建必要的市政設施和生活服務設施,形成環境優美、居住舒適的新農村。

  (3)保證城市規劃確定的各項交通、市政設施場站的用地,確保城市對外交通幹道的暢通,以及城市幹道兩側綠化隔離帶和城市水源保護區的實施。

  (4)鄉鎮企業要積極治理三廢污染,納入全市環境保護統一管理的軌道。

  (5)適時改變行政管理體制。隨著城市建設發展,及時撤並一些實際已無耕地的鄉、隊,由農村建制改為城鎮建制。

  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與發展

  北京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是以保護北京地區珍貴的文物古跡、革命紀念建築物、歷史地段、風景名勝及其環境為重點,達到保持和發展古城的格局和風貌特色,繼承和發揚優秀歷史文化傳統的目的。對於新的建設要體現時代精神、民族傳統、地方特色,根據不同情況提出不同要求,使新舊建築、新的建設與周圍環境互相協調,融為一體,形成當代中國首都的獨特風貌。

  要妥善處理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與現代化建設的關係。城市現代化建設、社會經濟發展,以及市區特別是舊城的調整改造,要與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相結合,使北京的發展和建設,既符合現代生活和工作的需求,又保持其歷史文化特色。

  各級文物保護單位是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重要內容。對公佈的文物保護單位,尤其是國家級和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包括萬里長城、故宮、週口店北京猿人遺址等"世界文化遺産”,必須加強科學保護,合理利用。進一步加強對地面和地下文物古跡的調查、發掘與鑒定,公佈新的保護單位;繼續劃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及其周圍的建設控制地帶,總結經驗,不斷完善。對地下埋藏區內的建設,堅持先勘探發掘、後進行施工的原則。

  歷史文化保護區是具有某一歷史時期的傳統風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區、建築群、小鎮、村寨等,是歷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組成部分。北京市己確定的國子監街、南鑼鼓巷、西四北、什剎海、陟山門街、牛街、琉璃廠、大柵欄、景山前街、景山後街、景山東西街、南北長街、南北池子、東交民巷等25處第一批市級歷史文化保護區,要逐個劃定範圍,具體確定其保護和整治目標。保護區內新建築的形式和色彩,要與該區原有風貌協調一致,與之不協調的建築物和其它設施要加以改造。

  要繼續在舊城區和廣大郊區增劃各級歷史文化保護區。對於歷史文化保護區以外的分散的好四合院,在進行城市改建時也要儘量保留,合理利用。     

  47.要從整體上考慮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尤其要從城市格局和宏觀環境上保護歷史文化名城。

  (1)保護和發展傳統城市中軸線。必須保護好從永定門至鐘鼓樓這條明、清北京城中軸線的傳統風貌特點。繼續保持天安門廣場在軸線上的中心地位,要在擴建改建中增加綠地、完善設施。鼓樓前街和前門大街要建設成為具有傳統特色的商業街。

  中軸南延長線要體現城市“南大門”形象;中軸北延長線要保留寬闊的綠帶,在其兩側和北端的公共建築群作為城市軸線的高潮與終結,突出體現21世紀首都的新風貌。

  (2)注意保持明、清北京城“凸”字形城廓平面。沿城墻舊址保留一定寬度的綠化帶,形成象徵城墻舊址的綠化環。原城門口的建築應體現“城門舊址”的標誌特點。

  (3)保護與北京城市沿革密切相關的河湖水系,如長河、護城河、六海等。

  (4)舊城改造要基本保持原有的棋盤式道路網骨架和街巷、衚同格局。

  (5)注意吸取傳統民居和城市色彩的特點。保持皇城內青灰色民居烘托紅墻、黃瓦的宮殿建築群的傳統色凋。

  (6)以故宮、皇城為中心,分層次控制建築高度。舊城要保持平緩開闊的空間格局,由內向外逐步提高建築層數,建築高度除規定的皇城以內傳統風貌保護區外,分別控制在9米、12米和18米以下。長安街、前三門大街兩側和二環路內側以及部分幹道的沿街地段,允許建部分高層建築,建築高度一般控制在30米以下,個別地區控制在45米以下。舊城以外,一般不超過60米。

  從生態環境考慮,由市區西北部風景名勝區至東南部,應留出一條“通風走廊”,以保持中心地區良好的大氣環境,建築高度低於相鄰地區。市區南部的中軸南延長線兩側,是從景山南望故官、顯示古都傳統天際輪廓線的重要背景,建築高度相對低一些。

  市區的東部、北部的適當地段,可按城市設計要求建設個別較高的建築物,豐富城市輪廓線。

  (7)保護城市重要景觀線。保護“銀錠觀山”和從市中心區往西的幾條幹道遙觀西山的重要景觀線,以及景山萬春亭、北海白塔、妙應寺白塔、鐘鼓樓、德勝門箭樓、天壇祈年殿、正陽門城樓和箭樓各景點之間幾條主要的傳統景觀線。景觀線保護範圍內新建築的高度,應按測試高度控制,嚴禁插建高層建築。

  (8)保護街道對景。對於歷史形成的對景建築及其環境要加以保護,控制其前景和背景的建築高度。對有可能形成新的對景的建築,要通過城市設計,對其前景和背景建築的高度、體量和造型提出控制要求。

  (9)增辟城市廣場。除天安門廣場是城市中心廣場外,舊城各城門口附近,舊城市內環路上的各幹道交叉口附近,以及重要公共建築地段,要增辟城市廣場,搞好景觀設計,增添小品設施,處理好建築形體與廣場、綠化的關係以及廣場的交通問題。

  (10)保護古樹名木,增加綠地,發揚古城以綠樹襯托建築和城市的傳統特色。

  住宅和社區建設

  今後20年,要大力進行城鎮住宅和社區生活服務設施的配套建設,逐步提高居住水平,不斷改善居民的生活條件和社會環境。

  新建住宅建築面積平均每年500萬平方米左右,20年共新建住宅1億平方米左右,並相應建設各類生活服務設施2900萬平方米左右。按這個目標實施,2000年北京城鎮居民住宅總量將從1990年的近1億平方米增加到1.4億平方米,人均住宅使用面積從1990年的11.6平方米(居住面積7.7平方米)提高到14平方米左右(居住面積9.5平方米左右),解決住房嚴重困難戶。2010年住宅總量為1.9億平方米,人均住宅使用面積16.5平方米左右(居住面積11平方米左右),基本實現每戶有一套住宅,使居住條件明顯改善。

  市區居住區的建設,要由新區開發為主,轉向新區開發與舊區改造並重,加快對危舊房的改造。按照就近居住原則,在舊城外圍的國家機關、工廠、科研、高校等工作用地附近開闢新居住區,實現人口的合理分佈。隨著衛星城建設以及市區人口和産業向遠郊區遷移,要逐步增加遠郊衛星城住宅建設的比重。

  住宅標準要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隨著住宅商品化的發展,住宅標準和住宅設計要增加多樣性和可選擇性,滿足現代生活需要。住宅層數以四、五、六層為主,在舊城區嚴格控制高層住宅的建設,在舊城外合適地段可以建設部分高層住宅。住宅的容積率和建築密度要滿足日照、通風、綠化、停車、消防等要求,既要節約用地,又要為以後居住條件的提高留出必要的餘地。住宅造型要豐富多彩,避免千篇一律。居住區環境要精心設計,創造風格各異和方便、寧靜、舒適、優美的居住條件。

  把居住區建設成為組織居民生活的基本單位。新建居住區的規模一般為1萬多戶、3萬至5萬人,由若干小區組成。在建設住宅的同時,根據居民生活和社區管理的需要,進行各項配套設施的建設。居住區的建設要與街道辦事處、派出所等基層政權建設結合起來;基層政權區劃儘量與居住區劃分相一致,形成能行使各項城市管理職能、設施比較齊全、居民日常生活要求基本滿足、相對完整的社區。

  堅持統一規劃、綜合開發、配套建設、基礎設施先行的方針,努力提高居住區開發建設的水平。發揮國家、集體、個人三方面的積極性,加快住房制度改革的步伐,逐步實行住宅商品化,使住宅建設走上良性循環的軌道。

  城市交通

  北京城市交通建設的戰略目標是:在20年或者更長的時間內,逐步完善城市道路網和軌道交通網,建立一個以公共運輸網絡為主體,以快速交通為骨幹,功能完善,管理先進,具有足夠容量和應變能力的綜合交通體系。要堅持優先發展社會化公共運輸的政策,積極調整城市客貨運結構,加快公共運輸體系建設,使城市交通進入供需趨於平衡的良性循環軌道,力爭在2010年前城市交通狀況有較大改善。

  2000年市區各類交通工具(含自行車)承擔的客運量,將從1990年的68億人次增加到82.6億人次:2010年為94.4億人次。2000年和2010年公共客運系統承擔出行量的比重將分別達到47.4%和58.4%。

  2000年城市貨運總量將從1990年的3.1億噸(其中汽車貨運量為2.3億噸)增加到4.6億噸(其中汽車貨運量為3.5億噸);2010年為6.2億噸(其中汽車貨運量為5億噸)。

  今後20年,民用汽車將有較大增加,預計在採取適當調控措施的情況下,2000年全市民用汽車保有量可達到70萬輛左右,2010年將達到130萬輛左右。20年內全市自行車仍大體保持在600萬輛左右。

  市區道路系統由4條環路、10條主要放射路、15條次要放射路,以及貫通舊城區的6條東西方向幹路、3條南北方向幹路,並輔以次幹路和支路組成。

  (1)市區道路網包含快速路、主幹路、次幹路和支路四個結構層次。

  (2)市區規劃路網密度平均為每平方公里2.44公里,規劃道路用地率為11.1%。三環路以內道路網密度為每平方公里4.64公里,規劃道路用地率為21.18%。舊城區規劃道路用地率達到25.85%。

  (3)市區快速路系統由環路和若干主要放射幹線組成。主要放射幹線在公路一環以內的市區段為城市快速路,以外為高速公路。

  (4)市區道路紅線規劃寬度:主幹路60米至80米,次幹路40米至50米,支路30米左右,快速路不小于80米,特殊幹道還要寬一些,如東西長安街為120米。道路橫斷面的佈置,除了為合理組織車流與人流創造條件以外,還要為街道綠化、地上桿線,地下管線以及各種道路附屬設施留下合適的空間。三環路以外地區的主幹道及部分次幹道,要保留遠期發展地面軌道交通的可能性。

  (5)立交形式應力求標準化,就簡避繁。平面交叉路口應按規定拓寬進口車道,並相應拓寬紅線。各類交叉路口周圍建築應按規定後退紅線。

  郊區衛星城的道路一般分主幹路、次幹路和支路三級。主幹路寬30米至60米,次幹路寬25米至40米,支路寬15米至30米。

  無論舊城改建或新區開發,都要安排足夠的停車設施。除配套建設自行車庫外,新建居住區要預留小汽車的停車用地,機關事業單位、旅遊設施和其它大型公共建築,還應按規定配置社會車輛停車場。在市區主要交通集散點,開闢相應規模的地上和地下公用停車場(庫)。2000年市區擬安排公用停車場(庫)201處,車位2.3萬個:2010年停車場將增至219處,車位達3.4萬個。

  貫徹以發展公共客運交通為主的方針,在20年內初步形成以快速軌道交通為骨幹、多種客運方式相結合的綜合客運體系。

  (1)從長遠看,快速軌道交通網要覆蓋市區城市用地範圍和通州鎮、亦莊、黃村等衛星城,形成有12條線路、300公里左右的軌道交通網絡。2000年運營路線預期達到70公里,2010年達到120公里。

  為降低建設和運營成本,三環路以內地區採用淺埋地下線,三環路以外盡可能修建地面線或高架線。

  (2)要充分利用公共電、汽車現有優勢,努力提高公共客運服務水平。通過深化改革,改善經營管理體制,完善線路網絡結構,調整車輛構成,既滿足幹線交通走廊的快速大容量客流要求,也照顧中心地區小街小巷的支線客流需要。充分利用現有道路條件,發展地面準快速客運交通系統。

  (3)按大修和高級保養場、運營場、樞紐站(含首末站)三個層次安排好場站用地。2010年以前新建和改建10座高級保養場,新建20處運營場,在市區範圍內佈置22處換乘樞紐站。各類場站尤其是首末站的建設,一定要納入新區開發規劃,同步實施。

  (4)統籌規劃小公共汽車和出租汽車場站,加強運營管理,使之真正成為公共客運的輔助方式。

  加強道路交通管理設施建設。繼續完善交通指揮、控制與實時監視系統。進一步完善道路標誌標線以及安全誘導和保障設施。優化市區道路行車組織方案,合理使用道路空間。

  對外交通

  北京地區公路網系統由國道、市道、縣道、鄉道和專用公路組成。公路與城市道路的交接點在公路一環。

  (1)國道系統是國家公路網和戰略性快速通道系統的組成部分,京包(至包頭)、京榆(至山海關)、京津塘(至塘沽)、京石(至石家莊)4條公路為國道主幹線,規劃標準均為高速公路。京承(至承德)、京唐(至唐山)、京濟(至濟南)、京開(至開封)、京原(至原平)、京蘭(至蘭州)、京豐(至豐寧)7條公路為一般國道,規劃標準除京開公路及京承公路的北京至密雲段為高速公路外,其它均為一級或二級汽車專用路(山區段例外)。

  (2)市道系統是市區與遠郊區之間、北京與鄰近省市之間的主要通道,由京津(至天津)、京張(至張家口)、京平(至平谷)、京懷(至懷柔)、京易(至易縣)、京黃(至黃村)、頤南(頤和園至南口)7條放射線和3個公路環組成。公路一環、二環規劃標準為高速公路,公路三環為二級公路,其餘市道均為一級或二級汽車專用路。

  (3)縣道和鄉道系統是遠郊各縣、鄉之間以及縣城、鄉中心與各中心鎮、一般建制鎮之間的地方性道路,還包括國道、市道之間的聯絡線、輔助環線、放射線和專用公路,技術標準均為二級或二級以下的公路。

  6l.建立統一機構對長途客貨運市場實行統一管理。

  (l)大力發展社會化、專業化貨物運輸,逐步建立以專業運輸公司為骨幹、小規模分散經營為輔的多層次綜合經營體系。對貨運車輛的購置和使用實行宏觀調控,鼓勵專業化運輸的發展。

  有計劃地逐步建設全市公路運輸主樞紐體系。按照長途貨運的主要流向,在市區東、北、東南、西南4個方位佈置一級貨運樞紐站,承擔跨省市貨物運輸的編解轉運作業。在公路一環附近佈置若干個二級樞紐站(含集裝箱貨運、零擔貨運和貨流中心)。此外,在市區及遠郊衛星城設立貨運業務受理網點,組織集約化運輸。

  (2)長途公路客運站原則上和市區公共客運換乘樞紐結合為一體,把主要客流方向佈置在市區周邊地帶。除繼續保留北郊、蓮花地、東直門等現有長途客運樞紐外,還要新建鵝溝、菜戶營和十里河等一批新的長途客運樞紐站。

  北京鐵路樞紐設施,將隨著城市對外交通需求的增長,進行逐步改造和不斷完善。

  (1)引入鐵路新幹線。近期將建成北京至九江(遠期延伸至九龍)的鐵路幹線,2000年以前力爭完成京滬高速幹線京津段的建設。預期未來還將有京廣、京哈等高速幹線引入北京樞紐。

  (2)完善客運站。2010年以前,樞紐內將由兩個主要客站(北京站和北京西站)、兩個輔助客站(北京南站和北京北站)承擔222對至290對列車的接發任務,繼續保留和平裏和五路兩個市郊客運站。2000年以前利用現有鐵路幹線富餘運力開闢市郊通勤列車,著手建設與市區軌道交通網相銜接的市郊鐵路(或輕軌)線。今後隨著高速鐵路幹線陸續引入,北京樞紐內的客運站佈局還會有新的發展,以適應不斷增長的客運需求。

  (3)修建地下直徑線。2000年以前,應建設連接北京站和北京西站的東西直徑線,同時要研究建設南北直徑線的可行性。

  (4)調整鐵路貨場佈局,明確各貨場專業分工,盡可能與公路貨運樞紐結合。改建石景山南站、三家店站及懷北站,分擔豐臺和雙橋兩個編組站的壓力。保留魏善莊和三河兩個規劃編組站的位置。

  城市能源

  根據預測,北京的能源總需要量(折合標準煤)將從1990年的3100多萬噸,增加到2000年的近4000萬噸左右,2010年的5000萬噸左右。北京能源建設的基本方針是:爭取大量調入天然氣,增加電力供應,提高清潔能源在能源結構中的比重,減少市區的煤炭消費量,以確保首都市區良好的生態環境。考慮到煤在全市能源結構中的主導地位短期內難以改變,所以應努力爭取從神府地區調入較多的低硫、低灰分的優質煤。同時,嚴格限制高耗能工業的發展,大力開展節能工作,努力把北京建設成節能型城市。

  儘早實施從陜甘寧氣田大量調入天然氣的規劃,改變北京長期以來氣源嚴重不足的狀況。

  (1)2000年以前,除新建焦化廠兩段爐和首鋼煤制氣廠及其相應配套工程,使人工煤氣供應能力達到5.7億立方米(折合天然氣)外,要著重建設陜甘寧天然氣田至北京的輸氣管道,以及相應的市區管網工程和地下儲氣庫,抓緊完成國家已批准立項的華北油田至北京的天然氣復線及相應配套工程,使每年調入的天然氣達到16.5億立方米(陜甘寧氣田15億立方米,華北油田1.5億立方米),城市管道煤氣年總供氣能力達到22.2億立方米(不包括15萬噸液化石油氣)。爭取在本世紀末,市區大部分地區將供應天然氣,人工煤氣主要供應石景山和市區東部地區,平房區和零散樓房居民區使用液化石油氣,除首鋼、焦化廠及發電廠等一些耗煤量大的工業企業外,在非採暖季節市區基本上不再直接燒煤。

  (2)2010年以前,根據氣田勘探情況,爭取建設陜甘寧天然氣田至北京的第二條輸氣管道及相應配套工程,擴大地下儲氣庫的容量,使每年調入的天然氣達到30億立方米以上,除充分滿足市區民用和一般工業生産用氣外,還能頂替部分市區的採暖用煤,使三環路以內基本變成無煤區。

  採取多種供熱方式發展集中供熱。

  (1)2000年以前,在市區建設石景山熱電廠的配套熱網和雙榆樹供熱廠、高碑店熱電廠、宋家莊熱電廠及其配套熱網以及第一熱電廠改造工程,並建設若干集中鍋爐房,使市區集中供熱的民用建築面積比重從1990年的22.5%提高到50%左右。

  (2)2001年至2010年,在市區西南部和北部建設兩個熱電廠以及一個低溫核供熱廠及其配套熱網等工程,加上新發展的集中鍋爐房,使市區集中供熱的民用建築面積比重達到70%左右。

  根據預測,北京2000年用電量為300億至370億千瓦小時,供電負荷600萬至700萬千瓦;20l0年用電量為600億至650億千瓦小時,供電負荷1200萬至l300萬千瓦。採取依靠河北及山西、內蒙能源基地向北京輸電與在本地區適當建設電廠相結合的方針,建設電廠和輸電網絡。

  (1)2000年以前在本地區建設十三陵抽水蓄能電站(容量為80萬千瓦)、高砷店熱電廠、宋家莊熱電廠和平谷電廠,並改造第一熱電廠。同時,在河北、山西、內蒙等地合資建設電廠,向北京輸電。

  2001年至2010年,在本地區建設遙橋峪或板橋峪抽水蓄能電站(容量為100萬千瓦),以及市區的西南部和北部的熱電廠,並結合“南水北調”中線工程,在房山地區建設凝汽式電廠。同時,要更多地在外地特別是山西、內蒙等能源基地合資建設電廠,向北京輸電。

  (2)逐步建成北京地區500千伏雙路環形電網和相應變電站,建設遠郊地區220千伏、110千伏和35千伏電網,以及深入市中心區的220千伏和110千伏電力線路和變電站。注意防止高壓電力設施對通信設施的干擾和危險影響。

  (3)城市配電網和住宅戶內線路,應適應家用電器發展的需要。

  因地制宜地解決遠郊衛星城、中心鎮和一般建制鎮發展所需的能源。

  衛星城根據用電需要,一般可考慮建設一座220千伏變電站,用電量大的企業可建設專用220千伏或110千伏變電站。對於天然氣管線經過的衛星城可考慮就近供應天然氣,其他城鎮有條件的可發展人工煤氣或部分使用液化氣。同時要結合衛星城鎮的建設,因地制宜地發展集中供熱。

  69.根據“因地制宜、多能互補、綜合利用、講求效益”的方針,積極解決農村能源供應問題。除努力增加電力、煤炭和汽、煤、柴油供應外,要積極推廣節煤節柴灶,開發利用小水電、太陽能、地熱能和風能,推廣應用沼氣,發展薪炭林。

責編:譚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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