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 艇
賽艇起源於英國,17世紀泰晤士河的船工們經常舉行划船比賽。1896年第一屆奧運會已將賽艇列為正式比賽項目,但由於天氣惡劣臨時取消。1900年第二屆奧運會上舉行了賽艇比賽。1976年,女子運動員開始參加奧運會賽艇比賽。1982年新德里第9屆亞運會上,賽艇成為亞運會正式比賽項目。
比賽必須在靜水水面上進行。從起點到終點,應是同樣寬度的直航道。航道長2000米,寬度為13.5米。國際性賽艇比賽-在標準航道上舉行的比賽,通常有6條以上航道;國際賽聯賽艇錦標賽和世界盃,比賽應在6條航道上進行,但原則上至少應設8條航道。比賽的航道除有2000米的比賽距離外,還有適當的準備活動水域。終點線外至少留有100米的自由水域。航道兩邊,應各留有一條航道寬度的安全警戒水域。
航道由串聯在一起的浮標區分。浮標的間隔為10米或12.5米,浮標表面應該是柔軟的,直徑不得超出15厘米。整條航道上的浮標顏色呈規律分佈。浮標從起點至100米為紅色,從100米後至1750米為橙色或白色,從1750米後至終點為紅色。在整個賽道兩側每間隔250米應有明顯的距離標誌。
責編:侯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