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 擊
射擊運動最早起源於狩獵和軍事活動,在菲律賓馬尼拉舉辦的1954年第二屆亞運會上,首次將射擊列為比賽項目。
比賽分資格賽和決賽兩部分,根據項目的不同,資格賽前6名或前8名的射手進入決賽。進入決賽的射手則根據項目的不同,再進行或加射10發、或加射20發、或加射一組碟靶的比賽,把決賽成績與資格賽成績相加,按射手命中靶子的環數高低和碟靶的個數確定名次,命中環數高和碟靶數量多者名次列前。
比賽時間根據項目不同而不同,從最短的3秒打一發,4秒打五發,到最長的2小時30分打60發不等。
資格賽可以使用紙質靶紙或電子靶,決賽必須使用國際射聯(ISSF)指定的電子靶。項目和射擊距離不同,則靶子的大小也不同。
步槍射手根據項目的不同,射手分別採用臥姿、立姿或跪姿雙手持槍進行射擊;手槍射手則必須採用立姿單臂持槍姿勢進行射擊;移動靶和飛碟射手採用立姿雙手持槍進行射擊。男子比賽項目發射的子彈數量通常比女子多。
步槍和移動靶項目的射手可以穿著規則規定硬度和厚度的特殊射擊服裝;手槍和飛碟項目的射手只能穿著普通服裝。
比賽槍支口徑:氣槍為4.5毫米,小口徑槍支為5.6毫米,大口徑手槍為7.62~9.65毫米;飛碟使用12號口徑獵槍。小口徑槍支使用邊緣發火子彈,大口徑槍支使用中心發火子彈,飛碟子彈的彈丸重量不得超過24.5克。
電子靶系統:電子靶由靶、顯示器和記分系統組成。電子靶採用聲波感應的原理,子彈擊中靶面時會發出聲音,靶子上的聲波感應器接收這些聲波,通過自身系統的軟體計算出接收聲波的時間,再換算成為距離數據,從而確定並在顯示器上顯示彈孔在靶子上位置和環值。電子靶決賽採用的是小數點環值,把同一環值再分成10等份作為小數點後的環值,同樣的環值時,距離靶心近的彈孔小數點環值就高,如10.9,10.8,10.7等。
責編:侯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