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 泳
成立於1837年的英國游泳協會,在19世紀組織了首次游泳比賽。在1896年雅典第1屆奧運會上,男子游泳被列為比賽項目(包括100米、500米和1200米自由泳)。在1908年倫敦第4屆奧運會上,成立了國際業餘游泳聯合會,並審定了當時的世界記錄,制定了國際游泳規則。在1912年的第5屆奧運會上,正式設立了女子比賽項目。游泳從1951年第1屆亞運會開始,就是正式的比賽項目。
奧運會和亞運會比賽游泳池長50米,寬至少25米,深2米以上。比賽在泳池中央的8條泳道中進行。每條泳道寬2.50米,第一和第八泳道的外側分道線距離池壁為2.50米。
奧運會和亞運會競技游泳主要採用四種姿勢比賽,即自由泳、仰泳、蛙泳和蝶泳。
跳 水
跳水項目起源於游泳運動的發展過程中。現代跳水運動始於20世紀,1900年瑞典運動員在第2屆奧運會上進行了跳水錶演。1904年在聖路易斯奧運會上,男子跳水首次被正式列為比賽項目。1912年在斯德哥爾摩奧運會上,女子跳水運動員首次被允許參加比賽。直到1951年,跳水才成為規則完整的奧運會正式比賽項目。跳水從1951年第1屆亞運會開始,就是正式的比賽項目。
跳水池面積為25 25米,池深不少於5.5米。
跳臺跳水在離水面10米高的堅硬無彈性的平臺上進行。10米跳臺按國際泳聯規定,應最少長6米,寬3米,並於表面覆蓋防滑材料。
跳板跳水在一條離水面3米高的有彈性的板上進行。3米跳板按國際泳聯規定,跳板應最少長4.8米,寬0.5米,並於表面覆蓋防滑材料。
競技跳水比賽主要包括跳臺和跳板,比賽時運動員要完成規定和自選動作。
水 球
水球項目是奧運會歷史上最早的集體比賽項目之一。男子水球于1900年巴黎奧運會上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女子水球在2000年悉尼奧運會上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水球從1951年第1屆亞運會開始,就是正式的比賽項目。
水球比賽通常使用一個標準的50米游泳池,水深超過2米,用水線標出比賽區域。男子比賽場地是30 20米,女子比賽場地是25 20米。球門用一根堅固的橫樑和兩根門柱構成。比賽用帽配有軟性耳罩,其顏色與本隊的帽色相同,但守門員的耳罩為紅色。
水球比賽每隊由13名運動員組成,比賽在兩隊之間進行,每隊7人。在比賽過程中,隊員不得觸池壁或池底,要保持游動或踩水。比賽分為4節,每節實際比賽時間8分鐘。
責編:侯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