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運會項目:10項
男子(6項):個人賽:花劍、重劍、佩劍; 團體賽:花劍、重劍、佩劍;
女子(4項):個人賽:花劍、重劍 團體賽:花劍、重劍
起源和發展
劍本是古代普遍使用的一種兵器,其形制在各國各地區都有所不同,並隨著歷史的發展不斷變化。擊劍運動所使用的劍源於歐洲,分花劍、重劍、佩劍3種。對擊劍比賽最早的描繪見於埃及盧克索附近馬迪納特 哈布神廟內的一件浮雕,該神廟為公元前1190年前後埃及法老拉美西斯三世所建。古羅馬你死我活的格鬥,以取悅奴隸主。歐洲中世紀時,劍是貴族、騎士隨身必備的武器,劍也從笨重變得輕靈。為了提高劍術,歐洲各國還出現許多傳授擊劍術的行會和學校。到19世紀後期,擊劍成為一項競技性體育運動,1882年法國成立世界上第一個擊劍協會,1893年美國業餘擊劍協會成立。1896年首屆奧運會就有擊劍項目,並且是惟一允許職業選手參賽的項目。
規則和知識
比賽在一個約2米寬、14米長,兩端各有2米延伸帶的擊劍墊上進行,墊上畫有中線、開始線、警戒線和端線,劍手只能前進或後退,不能向左右移動。劍手須穿戴覆蓋有效部位的金屬背心和面罩,當有效部位被刺中時,電動裁判器會自動顯示紅燈或綠燈,刺中無效部位則亮白燈。劍道旁的裁判為主裁判,他必須在花劍和佩劍比賽中,雙方同時擊中時,決定誰有“擊中優先權”。
花劍:
又稱輕劍。17世紀為配合當時的服裝,在去國宮廷出現一種短而輕的劍,即是花劍的前身。劍條用彈性鋼材製作,全長不超過110厘米,重至多500克。劍身與劍柄間有直徑12厘米的圓形護手盤。只準刺,不得劈打。只有劍尖刺中才有效,劍桿橫擊無效。有效擊中部位是上身。1955年起使用電為裁判器。花劍擊中有效部位由金屬衣裹覆,這樣,電子儀器便可以分出有效和無效擊中。花劍比賽也講究擊中優先權。先攻擊而擊中者得分。被攻擊者須先做出有效抵擋動作後再進攻擊中才有效。雙方同時擊中均不得分。在此情況下,擊中有先權很難區分,如有時劍觸及手臂,在花劍中是無效部位。
佩劍:
係意大利人拉達那利(G.Radaelli)于19世紀末從匈牙利騎兵使用的一種彎曲佩劍發展而來。劍條為鋼制,有刃與背,全長不超過105厘米,重至多500克。劍身與劍柄間有月牙形護手盤。佩劍是既劈又刺的武器。在實戰中,以劈中得分為多。有效部位為腰帶以上的上肢、頭部、頸部和軀幹。1989年起使用電動裁判器。擊中有效部位由金屬衣裹覆,這樣,電子儀器便可以分出有效和無效擊中。佩劍比賽也講究擊中優先權。先攻擊而擊中者得分。被攻擊者須先做出有效抵擋動作後再進攻擊中才有效。雙方同時擊中均不得分。佩劍速度最快也往往用得時間最短。
重劍:
出現于19世紀中葉,起初主要用於格鬥。劍條為鋼制,三菱形,全長不超過110厘米,重至多750克。劍身與劍柄間有直徑13厘米的圓形護手盤。只準刺,不得劈打。有效部位為全身,手臂、腿、腳是主要攻擊目標。它較之花劍重,劍桿也硬。1931年起使用電動裁判器。與花劍及佩劍不同,重劍每次擊中都有效。若雙方在四分之一秒內相互擊中,雙方各得一次擊中數。最容易被擊中的部位是手。所以,重劍比賽需高度準確性,攻擊對方的好機會常常是當對方開始攻擊的時候。
責編:陳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