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運會項目:6項
男子(3項):激光級、國際470級、國際芬蘭人級
女子(2項):國際470級、國際歐洲級
不限(1項):國際OP級
起源和發展
起源於居住在海河區域的古代人的水上交通運輸工具。15世紀初期,中國明代鄭和率領龐大船隊7次出海,到達亞洲和非洲三十多個國家。現代帆船始於荷蘭。1660年荷蘭的阿姆斯特丹市長將一條名為"瑪麗"的帆船送給英國國王查理二世。1662年查理二世舉辦了英國與荷蘭之間的帆船比賽。1720年愛爾蘭成立皇家科克帆船俱樂部。1851年英國舉行環懷特島國際帆船賽。1870年美國和英國首次舉行橫渡大西洋的美洲盃帆船賽。1896年被列為首屆奧運會比賽項目,因天氣不好未舉行。1900年再次被列為奧運會比賽項目。原為男女混合項目,從1988年奧運會起男女分設。
規則和知識
帆船分穩向板帆艇和龍骨帆艇兩類。穩向板帆艇輕快靈活,可在淺水中行駛,奧運會項目中的飛行荷蘭人型、荷蘭人型、470型、星型、托納多型等均屬此類,是世界最普及的帆船。龍骨帆艇也稱穩向舵艇,體大不靈活,穩定性好,帆力強,只能在深水中行駛。奧運會項目中的暴風雨型、索林型等均屬此類。
比賽在海面進行,場地由3個浮標構成等邊三角形,每段航道長度為2~2.5海裏。比賽為繞標航行,共進行7場,取其中成績最好的6場之和評定總分,總分少者名次列前。每場計分方法為第一名0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5.7分,第四名8分,第五名10分,第六名11.7分,第七名13分,後續每個名次加1分。
責編:陳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