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運會項目:3項
女子(3項):個人團體、個人全能、集體全能
起源和發展
又稱韻律體操。女子項目。起源於歐洲。19世紀末出現有音樂伴奏的各種身體動作練習。20世紀初,瑞士日內瓦音樂學院教師雅克-達爾克羅茲(Emile Jaques-Dalcroze)創編的韻律體操,將身體練習與音樂結合起來,並從最初的徒手發展為使用輕器械的形式。1962年被國際體操聯合會確定為比賽項目。1963年起舉辦世界藝術體操錦標賽。1988年被列為奧運會比賽項目。
規則和知識
團體賽每隊最多3名運動員參加4項不同器械的自選動作,每項滿分為10分,總得分最高為120分。總分高者為勝。個人全能賽每隊最多兩名運動員。團體賽全能成績排位前26名的運動員才有資格參加,必須完成4項不同器械的自選動作,每項滿分為10分,4個項目總得分最高為40分,總分高者為勝。個人單項賽每隊兩名運動員參加,以各單項的得分評定名次,最高分10分,得分多者為勝。
藝術體操中使用的輕器械主要有繩、圈、球、棒和帶等。
繩 :採用麻或合成纖維製成,可染成除金、銀、銅以外的其他顏色。長短同運動員身高。兩端有小結頭,中段可纏布條或膠布。比賽由過繩跳、擺動、繞環、8字、拋接、跳躍、平衡以及各種交換繩握法等動作編排而成。
球 :採用橡膠或軟塑料製成,可選用除金、銀、銅以外的其他顏色。直徑18~20厘米,重400克以上。比賽由拍球、滾動、轉動、繞環、8字、拋接、跳躍、平衡以及旋轉等動作編排而成。
棒 :採用木材或合成材料製成,可染成除金、銀、銅以外的其他顏色。全長40~50厘米,重150克以上,形狀如瓶,細端為頸,粗端為體,頂端為頭。比賽由繞環、空中轉動、拋接、擺動、跳躍、平衡以及敲擊等動作編排而成。
帶:由棍、尼龍繩或帶構成。棍可採用木、竹、塑料或玻璃纖維等材料製成,帶可採用緞或類似材料製作,可選用除金、銀、銅以外的其他顏色。帶長6米,寬4~6厘米,重35克以上。棍長50~60厘米,直徑不超過1厘米,一端有金屬環,與繩或帶相連。比賽由繞環、螺形、拋接、擺動、跳躍、平衡、轉體、8字以及蛇形等動作編排而成。
圈 : 採用木材或塑料製成,可染成或選用除金、銀、銅以外的其他顏色。橫斷面可以是圓形、方形、橢圓形等。內徑80~90厘米,重300克以上。比賽由滾動、轉動、8字、繞環、拋接、旋轉、鑽圈以及平衡等動作編排而成。
責編:陳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