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歐洲戰場上的傷殘士兵,自發組織起來進行康復活動,這便是現代殘疾人體育運動的雛形。1948年英國斯托克•曼德維爾(Stoke Mandeville)國立脊髓損傷中心舉辦了殘疾人體育比賽,當時只有16名坐在輪椅上的傷殘士兵參加,此後該運動會每年舉行一次。1952年,由於荷蘭運動員的參加,該運動會演變為國際性體育活動。
1960年,緊接著夏季奧運會後,來自歐美23個國家的約400名傷殘運動員聚集羅馬,舉辦首次世界殘疾人運動會。
1976年,國際殘疾人組織決定,斯托克•曼德維爾運動會與世界殘疾人運動會合併,在加拿大的多倫多舉辦了第一屆國際傷殘人士奧運會,來自38個國家的1657名殘疾人運動員參加了比賽。1988年,國際奧委會決定:夏季奧運會和殘奧會必須在同一城市舉行。2000年,國際奧委會和國際殘奧委會簽署協議規定:申辦奧運會的城市,必須同時申辦殘奧會;奧運會後一個月內,在奧運會舉辦城市的奧運場地舉行殘疾人奧運會。
從1960年至2005年已舉辦了12屆夏季殘奧會和8屆冬季殘奧會。
(文字來源:《殘疾人體育基本知識導讀》 中國殘疾人體育協會編)
責編:王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