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奧會輪椅籃球場地與奧運會籃球場地相同。
輪椅是比賽中的特殊裝備,有以下幾點要求:
(1)輪椅坐墊的厚度不能超過10厘米;3.5分、4分、4.5分的運動員,其坐墊厚度不能超過5厘米。座位上不能附加任何木板或是堅硬的東西。坐墊要厚薄均勻,硬度可以對角折疊。
(2)輪椅擱腳板前面水平橫桿的最高點距地面的距離不能超過11厘米。
(3)輪椅座位兩側的支撐橫桿距離地面的高度不能超過53厘米(表面到地面的垂直距離)。
(4)輪椅應有3~4個輪子——2個大輪安裝在輪椅的後側,1個或2個小輪安裝在輪椅的前側。包括輪胎在內,大輪的最大直徑為69厘米。
(5)每個大輪上必須要有一手輪。
(6)輪椅的擱腳板下面必須安裝防止損壞比賽場地的保護裝置。
(7)輪椅上不允許安裝動力裝置、剎車和齒輪。
(8)不允許使用能在場地上留下痕跡的輪胎。
(9)輪椅上的扶手和其他的上體支撐裝置不能超過運動員自然坐在輪椅時的腿和軀幹的長度。
(10)輪椅後面可裝置一或兩個防傾斜小輪,用以保護運動員安全,但小輪下面的表面距地面的高度不能超過2厘米。
(11)輪椅前面或前側面可安裝保護水平橫桿,該橫桿可以是直的或彎曲的,但不許是尖且向前伸的。
責編:Shi Taoy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