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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是一個適合所有人群鍛鍊身體並愉悅身心的體育項目。“水”中的運動,尤其適合某些身體障礙者的康復治療。正因為如此,游泳是最早列入殘奧會的項目之一。1960年羅馬舉行的第1屆殘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上,游泳就被列為正式的比賽項目。設有男、女項目自由泳、蛙泳和仰泳,以及男子3 50m接力,但距離都較短,每個項目只有25米和50米的比賽。
此後,游泳的距離不斷加長,目前的比賽最長為400米,最短的是50米;游泳的小項逐漸增多。1976年多倫多第5屆殘奧會增設了蝶泳項目,所有級別的運動員都表現得相當出色,荷蘭更是盡顯實力,一舉奪得36塊游泳金牌。1988年漢城殘奧會,美國運動員Trischa Zorn 在B2級比賽中總共奪得12枚金牌,包括兩枚接力金牌,同時打破9項世界紀錄。2000年悉尼第11屆殘奧會,來自62個國家和地區的352名男運動員和216名女運動員參加了各個項目的角逐,超過20萬名觀眾到場觀看比賽。在2004年雅典殘奧會游泳比賽中,我國男選手何軍權奪得了S5級50米仰泳、50米蝶泳和SM5級200米混合泳3個項目的金牌,並在S5級50米自由泳比賽中獲得了第4名的好成績。我國女選手朱宏艷更是一個人獨得4個項目的冠軍,包括:SM12級200米混合泳(破世界記錄),S12級1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破世界記錄)和50米自由泳(破世界記錄)。
隨著殘疾人游泳運動的普及和發展,國際性的殘疾人游泳比賽基本上形成了4年一循環的競賽模式:第一年,區域性錦標賽;第二年,世錦賽;第三年,區域性錦標賽;第四年,殘奧會。
殘奧會游泳越來越細化,項目設置更加合理化和固定化,並形成今天殘奧會的項目設置體系。當然,隨著游泳運動的發展和人們對殘疾人游泳認識的加深,項目設置也將不斷調整和改變,以更適合殘疾人的參與和比賽。
目前,負責全世界殘疾人游泳運動開展和管理的機構是國際殘奧會(IPC)游泳運動委員會。IPC游泳運動的宗旨是:促進和加強游泳運動在世界各地的發展普及,在游泳運動中推廣統一的競賽規則、章程和分級,承認批准和認證競賽,提倡無違禁藥品的運動,促進和加強國際交流。
(來源:《北京殘奧會項目》北京體育大學出版社)
責編:Zhang Y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