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術的項目特徵
殘奧會馬術比賽只有盛裝舞步項目,包括個人賽和團體賽,按級別進行。比賽時,馬和騎手要在規定的場地內完成一系列規定和自選動作。根據騎手完成動作的姿勢、風度、難度、騎坐安穩程度,馬的步伐和行進中的姿態等技巧和藝術水平進行評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在正式的比賽中,盛裝舞步的選手在兩個小項的比賽中進行競爭。
個人錦標賽
選手完成由國際殘疾人馬術聯合會(INTERNATIONAL PARALYMPIC EQUESTRIAN COMMITTEE,簡稱IPEC)規定的動作。
自選動作比賽
騎手自行設計動作風格,稱為基本設計。這個設計要和IPEC規定的動作融為一體。
團體賽
馬術比賽包括的團體賽,團隊由來自相同國家或地區的3或4名騎手組成。這些運動員中至少要有一人是I級或II級騎手。還有一種可選擇的比賽,稱為雙人配樂自選動作比賽,在這個項目中,一對騎手以自選動作的方式共同參加比賽。
責編:佟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