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6月19日體育專電 國家審計署19日公告了《北京奧運會財務收支和奧運場館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結果》,其中顯示北京奧組委收入將達到205億,結余超過10億。
審計結果公告中説,根據截至2009年3月15日的實際收支數、後續應實現收入和待結算支出的統計結果,北京奧組委收入將達到205億元,較預算增加8億元;支出將達到193.43億元,較預算略有增加;收支結余將超過10億元。
收入的主要構成包括國際奧委會開發的市場收入和電視轉播權收入中按協議分配給主辦城市的部分,此部分收入約佔組委會收入總額的40%;北京奧組委根據主辦城市合同,在國際奧委會授權下實施的市場開發收入98.7億元,主要包括合作夥伴、贊助商、供應商等不同級別的贊助收入以及特許經營收入;門票、住宿、收費卡、利息、資産處置等其他收入19.6億元。
在主要活動的支出上,北京奧運會、殘奧會開閉幕式共支出8.31億元。奧運歷史上傳遞路線最長、傳遞範圍最廣、參與人數最多的北京奧運會火炬傳遞支出3.12億元。北京殘奧會火炬傳遞支出0.2億元。北京奧運會、殘奧會共招募賽會志願者10萬人,其中,奧運會志願者7萬人,殘奧會志願者3萬人。北京奧組委用於志願者招募、培訓、組織運行等相關支出共計1.71億元。奧運會可銷售門票共計680.43,實際售出646.41萬張,銷售率達95%,實現銷售收入12.8億元。
奧運場館建設項目審計結果顯示,北京奧運會新建和改擴建比賽場館36個、獨立訓練館和國家隊訓練基地66個,共計102個奧運項目,分別位於北京、天津、上海、瀋陽、秦皇島、青島等城市,項目總投資194.9億元。國家體育場初步設計概算批復總投資31.4億元,但因結構複雜、技術難度大、工藝要求高、功能和標準調整以及主要建材漲價等原因投資超概算約4.56億元。
審計署固定資産投資司負責人表示,按照往屆奧運會的規律,與舉辦奧運會相關的支出可以分為兩部分,即:主辦城市對奧運會的投入和奧組委籌辦賽事的運行預算兩個部分。根據中央的精神,北京奧組委以“節儉辦奧運,廉潔辦奧運,不舉辦一屆最昂貴奧運會”為工作要求,在保證實現“有特色、高水平”籌辦目標的前提下,加強預算審核,嚴格控制支出,通過政府採購、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大額支出仲介評審等措施,保證了資金運作公開、透明、節儉、高效。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北京奧運會的組織運行費用通過積極的市場開發進行籌措,收入規模保證了籌辦賽事需要。按固定匯率計算,北京奧組委的支出規模低於上屆奧運會,同時據了解,下屆奧運會的預算規模要高於北京奧運會水平。因此,北京奧運會不是一屆最昂貴的奧運會。
這位負責人説,奧組委預算出現結余會按照主辦城市合同,將結余資金在國際奧委會、中國奧委會、北京奧組委之間按比例進行分配,分配給北京奧組委的結余資金,將設立體育發展專項基金,用於發展體育事業,改善體育設施和環境,發展群眾性體育活動。有關基金設立具體方案正在研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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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胡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