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昨天淩晨1點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上海瑞金二路派出所民警正式對外公佈了對申花球員毛劍卿群毆事件的處罰結果:毛劍卿被行政拘留7天,罰款500元;另一名申花球員劉寅濤被拘留5天,罰款500元;事端引起者、前CBA球員徐咏因目前身體患有重大疾病而沒有受到拘留處罰,只是被罰款500元。
2日淩晨1點半,在警方出來對眾多媒體公佈處罰結果後,毛劍卿和劉寅濤二人被民警直接帶走,被執行拘留。筆者從現場一直守候在派出所的很多滬上媒體記者處了解到,一個非常奇怪的現象是:大多數記者都是由各單位領導先收到消息後,而被派往派出所守候結果的。這樣的現象和如此強大的輿論壓力,也讓很多一直跑申花這條線的記者早就感覺到了將會重罰申花隊員的不祥預感。
據了解,1日下午,受害人徐先生與兩位女子又一次前往醫院進行了驗傷,而警方最後的定性也是“輕微傷”,根據輕微傷的規定,雙方可以首先選擇協商解決,但是記者從毛劍卿密友處得到消息,警方的調解進行得很不順利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受害人一方開出了天價私了的要求,其索賠金額竟然高達人民幣200萬元,這個數字甚至連警方也覺得不可思議;而酒精上頭的毛劍卿一方則一口回絕:“沒錢,最多賠1000塊。”雙方對於私了金額的巨大反差使得調解一度幾乎無法進行,而對方咬定200萬不鬆口的強硬態度最終讓毛劍卿一方無法忍受,只好被迫接受了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
因此,根據國家法律對於造成他人輕微傷將被處以拘留5到10天,罰款200元到500元之間的相關條例,毛劍卿最終被處以行政拘留7天,罰款500元。直到1日晚些時候,劉寅濤由身為執法者的父親親自陪著返回派出所,最終被拘留5天,罰款500元。
相關鏈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