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劍卿打人事件無疑成為外界關注的焦點,儘管今天淩晨警方已經對毛劍卿處以7天的行政拘留,但是筆者從法律顧問處了解到,毛劍卿依舊存在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危險,如果受害人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那麼毛劍卿將會有更長牢獄之災的危險。
2008的中國足壇並沒有因為中超聯賽的收官而平靜,毛劍卿打人事件再次把中國足壇鬧的不得安寧。毛劍卿等人在中超聯賽結束當晚將徐某打成輕傷,經警方調解無效,雙方未能在賠償金問題達成共識。最終警方于昨天作出行政治安處罰,將毛劍卿拘留7天,罰款500元人民幣。
一口咬定自己沒錢的毛劍卿最終還是進了拘留所,這也預示他將肯定錯過新一屆的國家隊集訓。那麼,毛劍卿是不是就可以逃避賠償的責任了呢?筆者特意就此諮詢了法律專家,專家指出:毛劍卿必須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索賠,有法院根據情節的輕重決定賠償金額。有消息稱,因為考慮到毛劍卿屬於公眾人物,此事又被公之於眾,被害人獅子大開口要求200萬的賠償金。如果移交法院審理,毛劍卿應該會逃過鉅額的賠償金。
但是目前還存在一種可能,就是當事人也可以放棄索賠,進一步追究毛劍卿的刑事責任。如果被害人無法對毛劍卿的賠償滿意,那麼很可能採取這種極端的手段。如果要讓毛劍卿承擔刑事責任,那被害人有可能會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的,因為這種輕微的故意傷害是可以提起自訴的。
儘管這種可能性很小,但是毛劍卿卻不得不面臨進一步接受刑事處罰的危險,一旦法院認定毛劍卿的行為危害社會,影響極大,那麼毛劍卿此前的行政拘留將不會影響法院對其做出刑事處罰。根據相關法規,毛劍卿將面臨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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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Liu Anqi